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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三、花灌木修剪注意事项:
1、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2、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3、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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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四、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五、灌水、排涝
1、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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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六、病虫害防治
1、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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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XX物业公司管理的所有绿化。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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