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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技术规定
(2014年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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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技术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
渝建〔2014〕 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全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水平,结合我委近年初步设计管理经验,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4年版)》,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审查,现予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2009年版)同时废止。
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新版技术规定的格式、范围、深度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设计单位落实,加强初步设计管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对设计单位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情况进行把关。 《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组织单位: 主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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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 1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初步设计质量,实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
1. 3本规定所指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由初设文本和初设图纸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初设文本中包括:初设说明书、节能计算书、概算书、必要的绿色建筑物理环境分析报告书、必要的结构计算书和消防计算书等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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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说明书
2. 1概况
2.1.1反映整个工程状况的区位图、鸟瞰图、临主要街道透视图及主要单体建筑透视图、立面渲染图等。
2.1.2工程概况: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各专业特点等内容,应按表2.1.2填写。
表2. I . 2工程概况表
项目名称 建筑性质 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建筑抗震设防 分类类别 主要结构体系 电力安装总容量 最高日用水量电 是否执行绿色 建筑标准 备注 项目所在地 建筑面积(地上/地下) 建设总用地面积 建筑场地类别 是否高切坡 (深基坑) 总冷/暖负荷 最高日污水量 绿色等级 项目业主方 最大建筑高度 (地上/地下) 总建筑面积 建筑抗震 设防烈度 是否超限高层 动力负荷 概算总造价 *注:工业建筑参照此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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