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
力,进行逐村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调处。例如:2011年3月,高家村高守华石膏矿占地补偿问题,双方调节成功。
(七)实行联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整体优势
新形势下,农村中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镇党委、政府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去年南站开发遗留的土地问题。为此,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镇中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县、乡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给予一定补偿,及时消除了隐患。
二、主要成效
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较好地解决了以往矛盾纠纷调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一项社会化的大工程,单靠一个单位,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策群治,才能有效地解决。近年来,镇党委、政府通过建立矛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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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了民间纠纷调处网络与工作机制,形成了以综治、司法、法庭、派出所、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资源、计生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出现矛盾纠纷村、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二)基层调解治保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不仅能够及时掌握治安动态、纠纷动态,社情动态,把握矛盾纠纷调处主动权,使一些社会治安隐患苗头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为防止矛盾激化提供保证。通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进一步增强了调解、治保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彻底扭转了以往调解、治保工作没人管、没人干的被动局面。
(三)创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借助工作例会这一有效途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在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时,都针对不同时期的农村中心工作,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分发给各村,通过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由此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二是防范与治理相结合。近年来,针对一些地方群众对社会治安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偷盗、赌博、矿山安全等,采取了在各村、各企业中建立治安巡逻队共同搞好区域防范。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现象,则实行专项清理打击;三是保护与打击相结合。一方面注重引导前来经商的人员走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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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路,另一方面对那些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打击,从而有力地促进农村市场的兴旺与繁荣。
(四)有力地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不仅有力地促使乡镇干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疏导理顺了群众情绪,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同时也带来群众对待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和态度的根本转变。过去,许多群众对发生的矛盾纠纷不懂的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而习惯以吵闹、武力或凭借宗族家庭势力等方式解决,往往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才使群众真正意识到只有找到各级调解组织,走依法调处的路子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地解决。
(五)推进了全镇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由于镇党委、政府长期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许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社会治安日益稳定,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一是全镇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二是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上新水平;四是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前来葵山投资兴业。
总之,铁富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整体优势,在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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