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的 影响- 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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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关键词……………………………………………………………………………………………1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1
(一)年限平均法…………………………………………………………………………………1 (二)工作量法……………………………………………………………………………………2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2 (四)年数总和法…………………………………………………………………………………2
二、影响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因素…………………………………………………………3
(一)政策法规……………………………………………………………………………………3 (二)固定资产的性质……………………………………………………………………………3 (三)根据企业状况………………………………………………………………………………4 (四)经济环境……………………………………………………………………………………4
三、不同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的影响………………………………………………………4
(一)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4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5 (三)折旧方法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5 (四)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量的影响…………………………………………………………6
四、不同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建议……………………………………………6
(一)盈利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7 (二)亏损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7 (三)固定资产少且价值不高的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选择……………………………………7 (四)固定资产价值较高的大型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选择……………………………………7
参考文献…………………………………………………………………………………………8
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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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们频频看到一些新闻:企业通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来调节
税后利润,达到调整所得税支出和现金流的目的,增加企业收益。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实现经营目的以及收获经济利益的一大助力。本文通过介绍折旧方法,发散思维,引出影响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因素,并分析了折旧对企业的影响,最后对不同企业选择折旧方法提出了建议。企业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很重要。作为会计人员,要严格把关。
关键词:折旧方法;选择;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的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则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简而言之,固定资产的折旧就是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在我国,财政部允许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一)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年限平均法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推移的原因,认为服务水平的降低也是因为时间的推移所带来的陈旧和损坏,并非使用造成的磨损,所以不管固定资产如何使用,认为它在各个会计期间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论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现我国大多数企业都采用该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每月的折旧额相同,易于理解,便于掌握。由于它以时间为基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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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法更适宜于考虑到无形损耗的因素,因而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年限平均法却忽视了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期间里,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是不同的,一味假定企业每年所承担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是均匀的,事实上,固定资产随着其使用年限的增加,其带来的经济利益会逐渐减少。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使用强度及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正确考虑,忽略了折旧因素。因此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金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计算期内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年限平均法的补充和延伸。采用这种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随着完成工作量的增加而逐渐递减,其效能与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无关。因此,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总额可以均匀的摊配于预计的每一单位工作量中。当固定资产各期的损耗程度与工作量相一致时,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根据工作量来分摊折旧费是可行的。
工作量法的计算比较简单易懂,而且考虑了固定资产的实际利用程度,对固定资产的实际耗用情况能够正确反映。但是它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强度,无法准确预计所以资产的工作量。也没有考虑无形损耗和自然损耗等因素对固定资产服务潜能的影响。所以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每期的折旧率是固定不变的,但是,计提折旧的基数是随固定资产的净值而逐年变化的,而且计提的折旧额表现出逐年递减趋势,所以使用该方法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消耗较大,而在使用后期则消耗较少,因此,要采取该方法使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平均摊销。如上所述的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在实务中,如果不顾固定资产净残值的实际存在,机械地照搬上述原则,有可能会吧双倍余额递减法带入误区,并将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末期折旧计算的不当和错误。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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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 + 2 + 3 + ...... + n=n(n十1)/2
年数总和法下,各个会计期间折旧额等于递减的折旧率乘以相同的基数,且各个期间计提的折旧金额不同,前期折旧额比后期大。年数总和法计算虽然比直线法复杂一些,但是该种方法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它克服了直线法的缺点,不仅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还考虑到科技进步条件下的无形损耗,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关系。因此,它在使用上市合理的,也是最趋向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二、影响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因素
(一)政策法规 1.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合理地确定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进行变更。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原因以及对当期、未来期间的影响;变更折旧方法则不仅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可以追溯调整的情况下,还应对当期、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折旧方法变更通常被认为是传递企业经营状况的一种信号,在证券市场上会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因此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变更折旧方法给会计工作和市场反应带来不利影响。
2.税法的规定
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规定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如建筑物、房屋为 20 年等,企业无法自行缩短折旧年限;同时,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一经确定就不得变更,导致企业需慎重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折旧方法上,规定只有常年处于高腐蚀、强震动状态或产品更新换代、技术进步较快的固定资产才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即使会计上采用了加速折旧法,若不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不能随意采用加速折旧法。
(一)固定资产的性质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分为建筑物、房屋、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损耗和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建筑物、房屋等固定资产,不管是使用还是闲置,均会产生损耗;办公设备的使用程度有赖于业务量的多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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