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生产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2、 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明显不好。
3、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紧急操作任务,应暂停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应听从交班值长指挥,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4、 企业领导或风电场场长认为需暂缓交班的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 巡回检查
(一)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风电机组每月至少登塔检查一次。
(二)巡回检查应认真仔细,采用看、听、摸、闻、比较和分析的方法,判断设备的健康状态。
(三)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和风力发电机。
(四)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 (五)如遇下列情况,应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并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1、设备在异常运行时或有重大缺陷时。
2、新安装或大修后新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长期停运初投的设备。
3、采用特殊运行方式和新技术时。
4、高温、高峰负荷时,特别是严重超载运行的设备。 5、雷雨后、台风、大雾、高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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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故跳闸后。
第十八条 设备定期切换、试验
(一)风电场电气设备有对应备用设备的,应定期进行切换测试,以确保备用设备的可用性;
(二)升压站内的蓄电池和事故照明应每月测试一次; (三)电气设备应参照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定期进行试验。
第十九条 运行调度
(一)保证生产指挥系统畅通无阻,严格执行调度纪律,认真履行调度公约,按照《并网调度协议》规范组织生产。
(二)遵守调度命令,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负荷及电压(无功)曲线,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不应偏离其规定的允许范围。
(三)加强风电场有功功率预测,按时完成,力求准确。 (四)加强风机运行控制,最大限度利用风力资源,确保风机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二十条 运行分析
各单位安全生产部、风电场人员应根据风资源、发电量、电网限出力、厂用电、机组可靠性、运行记录、设备巡回检查、设备缺陷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跟踪分析年度计划完成进度,加强对标管理,制定动态保证措施,确保年度指标的完成。运行分析可分为下列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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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分析:分析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的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提高安全、经济运行和改进管理的措施。
(二)专题分析:针对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 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应能正确、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跟踪运行参数的变化,及时分析和调整,使机组处于安全经济状态。必要时提出改进运行操作、加强运行管理的措施,并提出设备维护和改善建议。
第二十一条 运行培训
(一) 运行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 运行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做好生产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现场培训。
(三)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
第二十二条 信息报送
各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送如下信息: (一)日报 (二)月报 (三)年报 (四)设备台帐 (五)可靠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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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生产信息 第二十三条 生产测风管理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风电场测风塔的日常维护与巡视,并每天接收测风塔传送的数据,对日、月、年平均风速、风频、风向等风资源指标进行统计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 运行值班记录
风电场至少应有以下运行值班记录:
(一) 安全管理台账,包括安全活动记录、反事故演习记录、事故预想、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二) 专业技术台账,包括公共技术台账、运行技术台账、检修技术台账。
(三) “两票”及相关记录,包括风电场倒闸操作票、风电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风电场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风电场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风电场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风力机专用工作票、风电场一级动火工作票、风电场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票登记簿、操作票登记簿。
(四) 设备台账,包括风电机组基础信息、风电机组维护台账、风电机组检修台账、电气设备基础台账、电气设备检修台账、(通用)设备台账。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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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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