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生产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二)加强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和修订现场规程制度及专业典型操作票。
(三)负责本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利用技术讲课、反事故演习、模拟操作、技术问答、现场考问等形式,提高本专业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四)加强技术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绘制、核对和修订系统图及设备标志,并保证其正确性。
(五)参与讨论重要的运行操作、试验工作,审查操作顺序并到现场监督指导。
(六)参与主要设备的启、停工作,设备检修后的验收与评定工作。
(七)建立健全本专业各种运行方面的技术档案、设备台账等资料,达到与现场实际相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指导运行班组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八)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统计、分析及上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一条 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场长是风电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负责风电场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职工生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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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重要的倒闸操作,遇较大的停送电工作和较复杂的倒闸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督。 (三)定期组织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四)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本场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
(五)监督“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本场设备运行及缺陷处理情况,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六)关心本场人员,了解人员思想状态,正确引导,耐心教育。
(七)组织安排本场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法,有考核,有成效。
(八)配合安生部制定本场风电机组及变电站的维护检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九)负责与外来工作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对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值长职责
(一)在风电场场长的领导下,负责运行调度和现场生产指挥工作。
(二)指挥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工作,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行驶生产指挥调度权,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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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四)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五)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搞好经济调度,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六)参加企业、部门、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第三章 运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行业或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如下规程或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风电场安全规程; (二)风电场运行规程;
(三)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四)交接班制度; (五)巡回检查制度; (六)设备定期切换制度; (七)运行分析制度。 (八)运行培训制度; (九)运行值班记录规定; (十)可靠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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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运行值班
(一)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二)准确分析事故和异常,精心操作,认真监护;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
(四)“严”字当头,检修质量不合格的不投运,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开工,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完善的不送电。
(五)认真监视参数变化及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操作票与工作票
各单位应根据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制定“两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运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 交接班
(一)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交接班全体人员应按规定到位,所有接班人员均应了解上一班的运行维护情况,交接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 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轮流表和统一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或应暂停接班:
1、 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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