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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职工十项权利及宣传情况
《煤矿井下职工十项权利》是指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展;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十项权利的宣传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职工中广泛宣传煤矿职工“十项权利”,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对煤矿职工“十项权利”的宣传力度。该矿充分利用条幅标语、板报、组织职工培训办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职工\十项权利\,使其深入基层、各科、队、班组职工之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使职工“十项权利”的具体内容、重要意义,人人皆知,入脑入心。同时,该矿要求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煤矿职工“十项权利”的自觉性;大力支持和鼓励井下员工正确行使“十项权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对煤矿职工“十项权利”的落实力度。该矿要求严格落实矿级、科室、队组干部24小时值班、跟班、带班制和下井写实制,带班人员与矿工同进同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坚决执行“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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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产”原则,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充分利用矿安全培训中心加强对新入矿员工岗前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井下工人的安全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井下安全生产作业条件;认真开展反“三违”、查隐患、反事故活动,对违章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落实班长、技术员、瓦检员“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制度;尽全力按要求发放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发挥党员模范岗、群监网、女工安全协管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查隐患、反“三违”、安全帮教等活动,保障实现井下各作业面的可控监督。
四是将贯彻落实煤矿职工“十项权利”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事故案例展、安全文艺汇演、安全演讲、安全征文、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等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十项权利”的普及深度,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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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登记表
年 月
日期 被处罚人 违章原因 处罚情况 行使处罚单位及个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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