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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其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社会稳定。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中国来讲,力推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时代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在对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透析,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现有财税政策分析,借鉴国际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本章提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五项财税政策建议: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税扶持政策;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小微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立法,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的财税法律体系。
一、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税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信用相对较差的特征,在信贷资金市场上,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很难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是限制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如果政府不介入垄断的资金市场,进行干预,调控信贷市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则小微企业因资金短缺而很难得到发展,进而会导致整个社会产业结构不平衡,抑制创业,社会失业率增加,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从增进整个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国家必须对信贷市场进行适当干预,通过各种政策,特别是财税扶持政策,正确引导社会民间游资积极参与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吸引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参
股组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致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使小微企业发展有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具体的财税扶持小微企业投融资的政策探讨分析如下。
(一)财政扶持政策
1、建立具有风险共担和支持对象遴选机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1]。
西方发达国家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都通过财政投资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贷款和贷款担保,以致增强中小微企业的投资能力。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构建了以小企业管理局为核心,以美国进出口银行和农民家计局为两翼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小企业管理局支持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少量直接贷款、为小企业贷款提供部分担保,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向小企业提供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要向小企业提供直接贷款、担保贷款和出口保险等金融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财政年度,美国进出口银行为从事出口的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规模在全部业务量中所占的比例不能低于20%。农民家计局对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主要集中于小农场贷款,包括直接贷款和担保贷款。日本通过政府出资主办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工作,即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分别向中小企业提供维持生产的小额周转资金贷款;向扩大规模的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资本贷款及其他贷款。此外,为了鼓励普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进行技术革新的中小
企业提供资金,日本政府设立了保险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保险和担保。而我国在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建设上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做法是在商业银行内部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或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某种临时性的信贷业务,目前尚未成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借鉴国外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助力小微企业贷款的成功经验,建议通过财政投资组建专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良策。问题是应该如何构建政策性融资或政策性融资体系?一般而言,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两种构建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全部由财政出资金,组建国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第二种模式是由财政和其它社会民间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风险共担的股份制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中财政股份是一种特殊的股份,这种特殊股份特在“不要求分红,同股不同权”。这两种模式,哪一种模式最好,最好效率,笔者认为,第二种组建模式是最好的,因为,按照第一组建模式全部由国家财政出资本金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很容易带来经济学上的道德风险。即贷出去的资金是否有经济效率?获得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该支持的对象?这些问题对于全部由财政投资组建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而言,不是很关心,它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完成国家赋予其履行政策性支持的任务。而且完全有可能会出现“关系贷款”现象,即有些不符合政策性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各种人际关系而获得政策性贷款,结果将出
现银行的政策性亏损,长期下去,财政补贴的窟窿会越来越大。因此,一旦财政资金介入,就变成无底洞,财政部门会自爱公共财政越来越强调规范、越来越要向公众说清楚资金配置道理的情况下无法交代。而第二重组建模式是具有风险共担机制。因为财政投资形成的股份是不参与利润分红的,同股不同权,目的是要把“消耗型”的财政支出变为“循环型”的财政支出。即让其它民间参股的投资者看到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股份不分红,风险降低了,利润提高了,投资的机会胜数大了,有利于通过财政资金拉动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这样的股本结构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民间股东会更加关系每一笔信贷资金的效率。这种摸索组建的政策性金融企业具备了风险共担机制,一定会按照市场化的方法进行运作,更能发挥它的专业特点、专业能力,以便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当然,按照第二种模式组建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实现有效率的投资回报,还必须建立一定的支持对象遴选机制。即由所有的出资股东和某些必要的专家共同组成的小微企业支持对象遴选委员会,对所有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遴选,确定真正符合贷款申请的小微企业获得融资,从制度上杜绝“关系贷款”所形成的不良资产。
纵观以上分析,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政府应该扶持,但一定要把握好度,尽量按照市场机制,利用金融机构,引入社会力量,带动民间投资。必须建立以财政为后盾,形成一种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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