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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 强化“减负”增效
作者:李世华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09年第06期
“减负”一直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症,可谓老生常谈、一波三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大小小的“减负”在全国历经数十次,往往是一阵风过后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最终却是积重难返、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既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特别是用人机制和导向在教育上的综合反映,也是教育内部急功近利、无序竞争、发展失衡、违背规律所致。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这个问题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再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减负”增效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纷纷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探索出了一些“减负”增效的好做法。但是,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变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更不能浅尝辄止、无所作为。需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我们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提高民族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减负”增效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
总结反思以往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就教育内部而言,要使“减负”增效工作真正取得突破,观念更新是前提,学生发展是目的,教师素质提高是根本,课堂教学是核心,掌握学情是基础,规范办学是保证,评价机制是导向,配套措施是关键,社会实践是平台。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克服“五种心理”、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五项新突破”。
需要着力克服的“五种心理”:一是从众心理。一切随大流,你补我补大家补,有效无效责任到,习以为常,法不责众。处罚措施不力,“雷声大雨点小”,学业负担屡减屡重,对“狼来了”的喊声已失去应有的警觉,形成了“温水煮青蛙”效应。二是吃亏心理。谁减谁落后,谁减谁吃亏,相互攀比,层层加码,恶性循环,特别是在高考、中考指挥棒的高压下,不敢越雷池半步。终归升学才是硬道理。三是躲猫猫心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施化整为零的游击策略,校内不补校外补,集体不补个体补,变明补为暗补。每逢节假日,校园内可谓“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校外家教市场可谓“这里的生意真红火”,为补课名师开辟了滚滚财源。四是畏难心理。实施素质教育前怕狼后怕虎,怕冒风险、怕担责,怕“减负”导致成绩下降、引来非议、有损声誉,还是时间加汗水可靠。五是齐步走心理。“减负”面前人人平等,要减大家减,条件成熟,措施具备,统一行动,谁敢输在起跑线上?如果不同步“减负”,就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要消除这些模糊认识,使“减负”收到实效,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着力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五项新突破”: 一是正确处理“减负”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有新突破。“减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负”只是还原教育的本来面目,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是学校的生命线,两者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抓好提高课堂效率这个核心。实践证明,靠加班加点来提高教学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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