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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中医医院
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一、医疗救援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国家、省、市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医疗救援重大事件(I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需要省、市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医疗救援较大事件(II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
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医疗救援一般事件(IV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二、医疗救援程序 (一)先期处置
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市卫生行政部门。
(二)预案启动
发生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救援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可视情况宣布启动《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三)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院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
方案。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各级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和协调医务人员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根据救援行动需要,向上级卫生部门提出需要支援的专家和数量;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院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各成员,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院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本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四)应急响应终止
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和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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