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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推免生加分办法
一、班级或平行班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加分方法:
1.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五名或在平行班专业排名前百分之十二者,给予加分。其中,班级前五名者,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或平行班专业排名前12%者,第一、二名5分,第三、四名4分,第五、六名3分,以此类推;列末尾者加1分,排名每上升一位增加1分;
2.原“因材施教”示范班学生前两年平均成绩排名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8分,以此类推;
3.通过CET-6者加6分,通过CET-4者加4分;
4.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四、三、二级者分别加4分、3分、2分;
二、德智体综合考评分加分办法(以下表彰均不包含奖学金表彰,所有表彰均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备查)
1.德育加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3)校级计2分;
2.智育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1)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含大学生“挑战杯”、英语和数学方面的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校级奖计2分;
2)科技创新项目:学生在校期间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4分,参加计3分;主持校级项目计2分,参加项目计1分;
3)科研(参与多项科研项目,可累计加分)
参与课题研究计1分(以指导教师出具证明为准)若获得成果证书计3分
4)学术论文(论文投稿之前必须提交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核,未经审核自行投出者不计加分。被录用论文经由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定及认定后,可根据下述情况加分。)
① SCI期刊(不限篇数,可累加)每篇总计10分。如有多名作者,按以下方案分配得分比例:
有2名:第一作者计6分,第二作者计4分;
3名:第一作者5计分,第二作者计3分,第三作者计2分;
4名: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计2.5分,第三作者计2分,第四作者计1.5分;
n名(n≥5):第一作者计3分,第二作者计2分,其他作者计5/(n-2)分; ② EI期刊(不限篇数,可累加)每篇总计8分。如有多名作者,按以下方案分配得分比例:
2名: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计3分;
3名: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计2.5分,第三作者计1.5分; n名(n≥4):第一作者计3分,第二作者计2分,其他作者计3/(n-2)分; ③ 核心期刊(最多累加3篇,核心期刊以最新《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每篇总计4分。如有多名作者,按以下方案分配得分比例:
2名:第一作者计3分,第二作者计1分;
3名:第一作者计2.5分,第二作者计1分,第三作者计0.5分; n名(n≥4):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计1分,其他作者计1/(n-2)分; ④ EI国际会议(最多累加2篇,以EI检索号为准,未检索按普通期刊计)每篇总计3分。如有多名作者,按以下方案分配得分比例:
2名: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计1分
n名(n≥3):第一作者计1.5分,其他作者计1.5/(n-1)分;
⑤ 普通公开期刊(最多累加2篇,以期刊的ISSN号为准)每篇总计1分。
如有多名作者,按以下方案分配得分比例:
n名(n≥2):第一作者计0.5分,其他作者计0.5/(n-1)分; 4.体育加分项(以下加分只取最高分)
1)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校级奖励计1分,群体性文体竞赛类获奖不参加计分;
2)破记录(不累计加分,若打破多项记录,只取最高分)省级计5分;校级计3分;
由于不同竞赛、荣誉的名称、权威性、评奖级别的划定,以及各级别的获奖人数都不尽相同,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对存在异议项目的审议及最终认定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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