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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HUA TECHNOLOGY CAMPUS, FOXCONN GROUP 系統名稱 SYSTEM: 主 題SUBJECT: 生產場所物料堆放標準 OHS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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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N NO. 修 订 项 次 初 版 发 行 文件編號 DOCUMENT NO: OHS-SP- PAGE 2/5 REV A 备 注 ※ ※ 本檔之著作權及營業秘密屬于富士康企業集團,非經公司允許不得翻印 ※ ※
LONGHUA TECHNOLOGY CAMPUS, FOXCONN GROUP 系統名稱 SYSTEM: 主 題SUBJECT: 生產場所物料堆放標準 OHS管理體系 1. 目的:
文件編號 DOCUMENT NO: OHS-SP- PAGE 3/5 REV A 规范生产场所物料堆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龙华园区生产场所物料堆放 3. 参考标准
《劳动卫生与作业环境评价》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
《仓库防火安全规则》(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令第6号发布) 4. 相关术语
4.1物料:指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所有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用品、半成品、成品等。 4.2垛:物料以堆的方式规范摆放。
4.3标识管理:集团标识牌管理,标识管理内容应包括责任单位(群、处、厂)、责任人、管理内容、有关联络方式、注意事项等。
4.4全包装纸箱/塑胶箱:用纸质/塑胶材料制作的用来包装物料的框型箱体,其可以完全封闭包装。
4.5半包装纸箱/塑胶箱:用纸质/塑胶材料制作的用来盛放物料的框型箱体,其留有一端未封口。 4.6打包膜包装金属产品:为堆放齐整、方便储存用打包膜缠绕包装的金属成品,一般为大件的机箱、显示屏外壳的不良品或废品。 5. 实施细则 5.1堆放场地规定 5.1.1总则
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划好物料堆放场地,各场地应区分永久性场地和临时性场地并用显眼的标志(红/黄线、标识牌)明确区分,物料堆放应按照规划定点堆放,临时性场地应做好相应的标识管理并在处理周期内及时移除。 5.1.2仓库
a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不同的生产物料设置不同的物料仓库,禁忌物品、灭火方式不同的物料严禁同一仓库堆放。
b各类仓库物料堆放遵照公司《一般物料仓库安全管理标准》(OHS-OP-030)、《包材仓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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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HUA TECHNOLOGY CAMPUS, FOXCONN GROUP 系統名稱 SYSTEM: 主 題SUBJECT: 生產場所物料堆放標準 OHS管理體系 文件編號 DOCUMENT NO: OHS-SP- PAGE 4/5 REV A 全管理规定》(OHS-OP-031)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规范》(OHS-0P-002)执行。 5.1.3货柜仓库
各类货柜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不得安装照明灯具及其他电器设备,如必须安装时,应按防爆标准安装,电气线路沿货柜外围敷设安装。 5.1.4码头
码头等临时周转性的露天堆场,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一百平方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m,堆垛与堆垛之间至少应留有2m的消防通道。 5.1.5厂房(仓库)外围通道
a各厂房(仓库)周边通道一般不得堆放物料,如必须堆放时应严格分类、分堆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3.5条规定,且各通道所划分的黄线区域以外严禁堆放物料。
b危险化学品严禁露天存放,废弃化学品空桶(含废料)如因场地原因确需露天存放的,应避免阳光照射,与周边物料保持≧2米的距离并不得使用栈板多层堆放,且应做好标识管理。 5.2物料堆放标准 5.2.1一般原则
5.2.1.1物料叠放时,一般遵循上小下大,上轻下重的原则,两个以上(含两个)栈板堆放物料时,上下栈板不得偏离、错位,堆垛的支承稳妥,堆垛间距合理。
5.2.1.2栈板有损坏、发霉的不得使用,蝴蝶栏支脚损坏的不得使用,使用栈板堆放时最多不得超过三层(栈板层数)。
5.2.1.3物料使用货架堆放时,必须支承稳妥,货架不得变形、扭曲,货架须用螺丝固定并保持紧固,支脚损坏、锈蚀的不得使用。
5.2.1.4各类模具、冲压车间内卷材、板材的堆放参照《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中4.3、4.4有关规定执行。
5.2.1.5其他散料必须用砂箱、包装袋包装完整规范摆放、严禁散落放置于人行、消防通道。 5.2.2物料堆高限层标准
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物料堆放场地、种类、堆放工具以及堆放方式的不同,相应的制定不同的堆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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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生产场所栈板堆放的各种物料堆放标准(见下表)
堆放要求 物料种类 25kg袋装塑胶颗粒 全包装纸箱/塑胶箱 半包装纸箱/塑胶箱 打包膜包装金属产品 规则形状固体废料 无规则形状固体废料 整垛限高(m) 栈板限层(层) 3.0 2.0 2.0 2.5 2.0 1.5 2 2 1 2 2 1 文件編號 DOCUMENT NO: OHS-SP- PAGE 5/5 REV A 单层栈板物料限层(物料层数) 10 箱高×物料层数须符合限高高度 箱高×物料层数须符合限高高度 4 单层高度×物料层数须符合限高高度 —
说明: 1. 以上物料堆放所限高度均包含栈板高度在内。 2. 建议25kg袋装塑胶颗粒类物料堆放时使用1.4m×1.1m栈板,单层栈板堆放8层物料,每层5包,其单层高度将低于1.4m,可提高此类物料堆放的稳定性与栈板的耐用度。 3. 半包装纸箱/塑胶箱类物料为上端开口箱,因其支承结构不完整,其上端不宜再使用栈板堆放物料,此类物料实行单层堆放。 4. 其他未列项物料使用栈板堆放时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但单位物品高度不得超过2.5m),砂箱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 5.2.2.2生产场所模具堆放标准(见下表)
5.2.2.3生产场所直接堆放(不借助堆放工具)的物料堆高标准(见下表)
物料种类 大型铁箱 蝴蝶栏( 化学品空桶(含废料桶) 堆放要求 整垛限高(m) 整垛限层(层) 说明 堆放要求 模具种类 大型模具 中型模具 小型模具 整垛限高(m) 2.3 2.0 1.7 整垛限层(层) 3 3 3 堆放工具 楞木或垫铁 模架 模架 单位箱高 2倍框高 3层桶高 1 2 3 — — — 5.2.2.4各种物料采用货架堆放的其总高根据单个货架高度而定,货架最上端一层物料堆放不得
超过2m并与天花板保持不小于1m的距离 6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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