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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一、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临时分配的各类事务,杜绝拖拉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3、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事务,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 4、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 5、礼貌待人,文明办公。 二、会议制度
1、中心主任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传达文件或上级指示、总结汇报、部署工作、研究解决站内重大事宜。
2、中心委员会:一般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情况临时决定。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汇报部署工作,研究解决站内重大事宜。
3、科室会议:每半月一次,由科主任召集,本科室科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主任参加)传达所务会议精神,小结安排科室工作,研究解决科室内事务。
4、职工大会:一周一次或不定期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布置工作任务,宣布有关规定,总结阶段工作,表彰奖励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5、中心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会议。 三、请示报告制度
1、按职责分工范围,逐级请示报告。
2、凡遇到重大疫情,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所领导请示报告。
3、凡涉及党政方针,政策和重要的活动,重大的经济开支等方面的问题,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必须向所领导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若出现重大差错,负有直接责任。
4、对外的报告、计划,事先必须向分管所领导请示报告,发出文件必须经中心主任签发。
5、凡经中心主任领导批准外出开会、进修、学习、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或执行其他任务,回来后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报告情况。
6、差错事故,违纪违法案件,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研究解决,妥善处理。
7、所领导对重大决策、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工作安排、科室调整、人事变动等问题要及时向职工宣布传达。 四、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工作计划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
2、计划应由各科室于上一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交办公室综合整理,经中心会议讨论后下发各科室执行。
3、年初工作计划包括监测的重点内容,目标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有详细实施计划,做出季度和月安排,把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5、工作计划不得擅自改动,确需增减和变动要报主管领导批准。 6、计划执行情况每半年所内组织一次检查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 7、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总结材料要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领导单位。 五、文书处理制度
1、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有关人员应尽快交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文件登记,及时逐级处理。
2、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
3、业务文件领导批示后,送有关科室传阅,并检查,汇报执行落实情况,同时负责收回,严防遗失。
4、按文件的性质,等级及时归档或处理。
5、单位的正式文件,必须经过所领导的严格审查签发,书写规范、手续齐全,手稿和文件单位归档。
6、单位的正式文件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不准用元珠笔、铅笔书写。 六、考勤制度
1、建立职工考勤登记,由专人填写,领导审核。每月或年底主管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做为发放津贴、晋升、奖金等的依据。
2、病休二天以上应有医院证明,病假超过六个月,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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