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民版高中历史必修1专题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第2节《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知识梳理型教案
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平定天下??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
从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秦始皇为什么要采用“皇帝”这个词呢。原来在古代,皇有“大”的意思,皇的意思一是辉煌;又有大、伟大的含义,人们把祖先或者神明称作为是“皇”;帝则是上古时人们想象出来的主宰万物的最高神明,在古代曾一度被用来称颂作出了杰出贡献的政治首领。我们所说的“三皇五帝”都是远古时期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是像神明一样的人物。所以“皇帝”之称实际上就是古代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合称。赢政将“皇”和“帝”合起来,说明他认为自己的权势与功德已经超越了三皇五帝,单纯的“皇”或者是“帝”已经不能显示出他的尊贵了,这就使得秦始皇将“皇”和“帝”连起来称为“皇帝”。
所以,“皇帝”名号的确立,是秦完成统一大业的产物,显示了皇帝“唯我独尊”的权势和地位。从此,“皇帝”成为我国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谓。在确立“皇帝”这个称号的同时,秦始皇还规定了许多尊君、维护皇帝最高权力的制度和办法,从而创立了皇帝制度。秦始皇创立皇帝制度,不是偶然的,而是春秋战国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秦始皇创立的一切制度,都只为了一个目的:“天下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皇帝就是国家,国家就是皇帝。皇帝制度的基本内涵主要由三点组成,即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
为了显示皇帝独尊作出许多皇帝专享的规定,包括:秦始皇自称为“朕”。此字以前任何人都可以用来表示“我”的意思,但是自秦以后成了皇帝独享的字。还有玺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其所好。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史记集解》)。以前一般人的印都可以称“玺”,但是现在只有皇帝的御印才可以称“玺”,而且只有皇帝才能用玉质的玺。另外,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史记·秦始皇本纪》)。“制”为皇帝涉及制度的命令,“诏”为皇帝诏告臣民的一般命令。
皇权至上、皇帝独裁,是皇帝制度的核心内容。在这种制度下,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充分体现了皇权专制的特色。皇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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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话就是法,是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与行为规则,是具有最有效力的法律。皇帝实行独裁统治,总揽一切大权,所谓“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在这种制度下,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虎符由皇帝掌握,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言即法律”)。
2.中央三公九卿制的确立
除了皇帝制度以外,在中央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在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三公九卿制度。引导学生看书,自己学习掌握以下内容:三公九卿官职的具体称呼及其职责范围。教师着重点明以下内容:(1)秦始皇所创建的这套中央官僚机构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它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三公九卿”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最高官职,如“三公”等相互牵制,任何人都无法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保证专制皇权不致旁落。第二,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将作少府等官职就是为皇室专设的,是为皇帝私家服务的。国与家同治,这是封建时代的统治特点。(2)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员都是由皇帝任命的,官员职位不能世袭。
在皇帝和三公九卿制的中央行政体制下,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以“朝议”的方式讨论国家军政事务,成为皇帝裁决的依据。这种大臣议政的办法可以集思广益,是一种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减少决策失误的好办法。但是大臣议政讨论的结果最终只能由皇帝决定。在君主专制制度之下,一旦皇帝推行极端的君主专制,大臣议政制度也就很难坚持下去。例如秦始皇晚年迷信神仙,深居宫中,大臣根本见不到皇帝,在这种情况下,朝议制度也就难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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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上的政治体制—郡县制的推行
通过我们前面所学习的知识可以知道,西周建立以后,在地方上实行了分封制。那么,秦朝在完成“大一统”以后,在地方行政机构上又会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呢?请看以下历史资料: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於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是统一完成以后,围绕着在地方上实行什么样的行政管理制度而进行的一次朝议。让学生根据材料围绕以下问题进行讨论思考:(1)这次朝议双方各坚持什么地方行政制度?各自的理由是什么?;(2)秦始皇最后支持李斯,其根本出发点是什么?
在学生讨论回答的基础上教师总结:秦始皇最后选择了郡县制作为地方行政制度。从根本出发点上来说,是吸取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为了有效的维护秦王朝的统治,巩固大一统局面。而从历史渊源上看,实行郡县制也是春秋战国以来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西周实行的是分封制,进入春秋战国时期以后,随着奴隶社会的瓦解,分封制也逐渐崩溃。春秋时期诸侯在新征服的地区不再分封,而是设立“郡”或“县”由国君进行直接管辖,郡县长官也有国君任命。战国时代,首先由三晋建立起以郡统县之制,且设立郡县的区域也由边境扩展到腹地。秦国在兼灭六国的战争中,在一些新攻占的地区已设郡县管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分封制被郡县制所取代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依据教材对郡县制下的具体内容进行讲述,也可以由学生进行自学掌握。 对郡县制和分封制进行比较。仍然利用上面的材料并结合教材上的知识,让学生对郡县制和分封制进行比较。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让学生讨论思考,教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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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引导得出正确的结论:郡县制与分封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这就避免了分封制下的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所以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制度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难怪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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