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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编 制 说 明
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
一、 工作概况
1. 任务来源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标准制订任务来源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市场函〔2019〕451号)。该标准由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由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2. 目的、意义及国内外概况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3号)明确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川办发〔2017〕13号)也明确提出了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体系。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第二条明确要求:要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同年,四川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川安办〔2016〕26号)第二条第一项第1款明确要求:“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冶金、机械、商贸等工贸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 。2017年,四川省委印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分别要求了: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分行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2018年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50号),明确要求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规范。推动有关行业部门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标准规范,督促指导地方、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国内目前仅有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为满足符合四川省地方自然条件和特色需求,制定本标准,以统一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方法,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及验收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将统一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方法,使得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3. 主要工作过程
(1)收集资料和现场调研
2019年1月~4月收集资料和现场调研,组织课题组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收集资料,为标准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
(2)标准草案
2019年5月~9月标准研究及编制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草案、内审、修改,形成初稿。 (3)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等待组织专家评审。2019年11月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发布。
二、 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2)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3)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4)反映国内外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并与现行的国家政策、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协调一致。
2. 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结构、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编制排查项目清单、确定排查项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排查周期、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和持续改进。
三、 主要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
本标准属于安全标准,实施该标准所取得的效益为安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来体现其价值的。通过本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从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减少因为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四、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我国有关的现行法律、技术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五、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无重大分歧。
六、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建议将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七、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八、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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