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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汇编(新桥煤矿)
矿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汇编(新桥煤矿) 矿长
一、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全面工作,是“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建立健全通风机构,配齐通风专业队伍。
三、定期听取矿总工程师和经营、通风等部门“一通三防”工程计划、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有足够的“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费用。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区队队长参加的“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和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问题。 五、审阅签署通风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六、每年组织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演习和反风演习,矿井发生灾害时,负责直接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
七、组织矿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现有“一通三防”技术装备。
八、组织并责成矿有关部门抓好“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党委书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对全矿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二、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一通三防”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一通三
防”培训等事项。
三、负责抓好职工安全思想,做好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布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
五、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总结“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负责党政工团“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七、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情况提出要求。 矿总工程师
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全矿“一通三防”规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一通三防”工程。
三、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及有关计划、设计、规程措施时,要严格把好“一通三防”措施关。
四、组织编制采区设计及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一通三防”措施。
五、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隐患除向矿长汇报外,还要立即向永煤公司安监局汇报。
六、重点抓好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封闭、[换行]通风瓦斯管理等重要环节,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七、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并要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八、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永煤公司审批,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一次,并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副矿长
一、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二、定期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并对供应、安全费用、仪器、仪表、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一通三防”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机电副矿长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转。
二、负责维持主要通风机、机电系统、防尘供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转。 三、负责井下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不产生机械火源,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四、负责实现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五、负责组织分管科室(队)做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六、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生产副矿长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二、协助矿长定期检查生产系统各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 三、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 四、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重大工程。 经营副矿长
一、对“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器材、资金和人员配备负责。 二、按时供给“一通三防”工程所需的器材和资金。 三、定期检查“一通三防”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保证“一通三防”工程有充足的人员,并随生产的发展及时补充、调整。
通风副总工程师
一、协助总工程师对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
二、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技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及时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处理。 五、负责组织学习“一通三防”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先进装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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