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永丰县纪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附件2:
县纪委 2015 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收 入 项 目 一、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预算数 562.45 562.45 1 563.45
支 出 项 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公共安全 三、教育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十九、预备费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支出总计 单位:万元 预算数 529.77 16.57 17.11 563.45 563.45 -13-
附件4:
县纪委 2015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 计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本年预算数 37 3 10 24 24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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