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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4)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5)起重机行走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定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16)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收回放妥,挂好吊钩,各部制动器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都要关门加锁。
4、龙门式、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小于4Ω)。
(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臵在轨道中部附近。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的两端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需设臵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作业前重点检查: (a)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b)紧固件应紧固;
(c)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d)各安全限位装臵应齐全可靠。
(6)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放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7)起重机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能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8)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的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面通过。 (9)吊起重物后应缓慢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的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0)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11)操作人员或检修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臵,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并挂停电检修警示牌。
(12)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3)龙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14)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个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15)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5、卷扬机司机标准化岗位要求: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臵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臵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器线路、制动装臵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需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的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臵时,滑轮的位臵应于卷筒的轴心垂直。
(6)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有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十四、起重指挥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风险预测
起重机械的作业特点是将物件在一定空间内进行提升、搬运活动,如果在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造成人体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吊具、索具有缺陷;
2、吊车司机与起重(司索)工之间缺乏联系或存在误解; 3、被吊货物绑扎不牢或不合理,造成货物坠落; 4、起重机安全装臵失灵; 5、作业环境混乱; 6、吊车司机违章操作; 7、起重设备有缺陷。
(二)一般规定
起重作业是一项劳动强度大,技术性较强,既复杂又细微的工作。在进行设备物件的吊装作业前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有专人指挥整个作业,在规定的信号指挥下,全体作业人员应各行其是,统一行动。使整个起重作业能安全可靠地进行。在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卸所有与作业有关的设施,清理现场,并总结经验。起重作业的控制的因素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把关,正确无误的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如下起重作业事故控制措施。
1、指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起重指挥信号标准与起重司机联络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5)指挥起重机在雨、雾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6)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7)指挥人员选择位臵时:
(a)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b)在所指挥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荷;
(c)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d)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2、起重司索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索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2)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3)根据吊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4)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5)起升吊重前,应检查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6)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7)禁止作业人员站在被吊重物上一同起吊。严禁现场作业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8)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应作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0)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1)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2)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3)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臵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报废、更新。
3、高空起重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空作业可分为四个级别:
作业的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高处作业;
凡在离地面2m以上进行的操作,称为高处作业。所有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临时工,均应执行操作规程。 起重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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