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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加工贸易操作规范
第一章 什么是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上简称进口料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加工贸易包括两种类型: (1)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既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2)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3)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 相同点:
都是加工贸易,都是进口免征关税的保税货物加工生产产品,都须经过海关监控并接受监管,操作中都需要专业经营管理。
不同点:
1)来料不涉及付汇,进出口额仅计加工费创汇;进料则先付汇、后创汇,进出口总额包括进口和出口两道环节中分别产生的外汇流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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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料进出口都与同一外商发生关系,但可以在进出口两道环节里涉及不同国家和港埠;进料的进出口完全分离,可涉及多个客户。
3)来料加工产品免征增值税,进料加工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
第二章 加工贸易货物
加工贸易货物即海关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
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质押、留置,未经海关批准并补办征税手续不得擅自变卖。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出口制成品属于国家对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件。
第三章 加工贸易的三大原则
(1)专料专用原则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必须专用于加工贸易出口成品的生产,某本手册进口的料件必须用于该手册项下成品的生产。
(2)如实申报原则企业要根据实际生产和手册执行情况,对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内容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也要将手册之外的信息及时向海关报告和处理,例如各种边角料、副产品的内销征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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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不能混淆备案单耗、海关核销单耗、其他企业的单耗。备案单耗往往是企业根据进出口订单预估的单耗,而核销单耗则是企业对该手册执行完毕后实际单耗的一个反映;
海关核销单耗是针对某一特定手册、特定料件、特定成品而言,并不代表所有手册都均可以此核销,毕竟手册之间有差异;
海关认可某一企业的单耗,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按照同样的单耗核销。因为企业间往往存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规格等影响单耗的差异因素。
(3)及时办理原则当前,海关对加工贸易业务办理的时限要求比较重视,严禁各种超期办理和擅自处理事项的发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办理原则提醒各位在手册执行过程中要要重点关注:手册有效期、手册报核期、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办理时限、变更时间等。
第四章 从事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设立流程
准备企业登记资料(所需资料清单向当地外经贸部门索取)→报外经部门审批→工商登记→外汇登记→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企业注册。
第五章 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前期操作流程
向外经贸局申请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 上网录入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表,网上传送至外经贸局,经网上审核回复后,打印件二份。外经贸局审核后盖章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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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广东省EDI中心,申领CA证书 所需资料:CIECC Ca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责任书、申请表;加工贸易会员用户申请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内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证书(外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工厂安装完加工贸易程序,向当地外经贸局申请加工贸易批准证 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申报后,带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各一份,到当地外经贸局获取批准证。 ↓
凭批准证向当地国税局申请加工贸易业务 所需资料:进出口合同各一份,加工业务批准证 ↓
办理手册海关手续
第六章 加工贸易海关单证及操作流程
一、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备案
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企业备案手续。办理企业备案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 1.加工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加工企业的《对外加工企业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签发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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