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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
理办法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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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系统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 第三章电算化的实施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五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第六章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
七章附则
电算化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行公司管理现代化、自动化,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加强电算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条核算系统人员分工
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划分为: 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制单、复核及审核、会计报表、档案管理、出纳。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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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核算系统人员组成
核算系统由系统管理员、会计电算化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和会计管理员组成。
(1)系统管理员:负责核算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发现和解决操作故障,及时纠正数据差错;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应 及时与销售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错误。一般由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
(2)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汇集和记帐凭证编制及预处理工作。负责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理,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进行核算工作。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负责数据登录、打印各种帐表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同时应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由具有合格证的会计人员负责。 (3)审核员:负责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保证输出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负责。
(4)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帐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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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作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5)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系统管理员责任制
① 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② 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
③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④ 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⑤ 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⑥ 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⑦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 ⑧ 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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