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龙江镇第三届市民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龙江镇第三届市民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龙江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龙江镇体育运动服务联合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周六) 地点:龙江镇天湖森林公园游泳场 四、竞赛项目:
(一)男、女子成年组:50米和100米自由泳、50米和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各两人)接力;
(二)男、女子少年甲组: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三)男、女子少年乙组: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四)男、女子少年丙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五)男、女子少年丁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五、年龄分组:
成年组 :1998年至1952年出生;
少年甲组:1999年至2001年出生; 少年乙组:2002年至2004年出生; 少年丙组:2005年至2007年出生; 少年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龙江镇户籍(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二)非龙江镇户籍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龙江镇2017年6月30日前有社保证明或居住证明;
2、在龙江镇就读学生出具学籍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镇(街道)级医务部门检验身体健康(由参赛单位或个人把关)。 七、报名办法:
(一)每人限报二个单项(接力除外,接力队自由组队,报名时注明);
(二)各参赛者于2017年8月22日前,登录龙江创文微信公众号、智慧龙江app、龙江体育运动联合会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或进入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二维码:
链接:https://www.sojump.hk/jq/15970740.aspx (三)联系人:马生 15015811551, 左生 23888743。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以一次性计时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若参赛名额不足,如数录取给予奖励。
成年组:
第一名200元+证书; 第二名180元+证书; 第三名150元+证书; 第四名130元+证书; 第五名110元+证书; 第六名100元+证书; 第七名90元+证书; 第八名80元+证书; (接力奖金=单项奖金*2倍计) 少年组:
第一名150元+证书; 第二名130元+证书; 第三名110元+证书; 第四名100元+证书; 第五名90元+证书; 第六名80元+证书; 第七名70元+证书; 第八名60元+证书; 十、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委派。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队员食宿、交通、医疗经费自理。 (二)比赛期间主办单位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龙江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七月三日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