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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荷花村村调委会副主任熊学平先进事迹材料
巡司镇荷花村位于巡司镇南部,距县城21公里,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2230人。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荷花村村调委会认真履行指责,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了全村的社会稳定,保障了全村人民安居乐业。在村调委会的帮助教育下,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打架斗殴者化干戈为玉帛,这些纠纷矛盾得到及早的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没有演化成刑事案件。当地群众说:“村干部威望高,就因为调解矛盾纠纷的水平高。”村调委会副主任熊学平就是这样一位调解业务精、群众威望高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两年来,亲自调解纠纷87件,调解成功81件,成功率93%;当事人履行76件,履行率93.8%,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为维护全村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自身理论学习,边学边干成行家 作为一名基层调委会工作人员,要想胜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空有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为此,我从担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的那一天起,就不断地加强自身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到了虚心请教,不懂就问,多做学生。先后自学了“人民调解制度与实务”、“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若干规定与应用”、“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土地法》、《婚姻法》以及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了能够尽快掌握调解技能和知识,在干好村里其他工作的同时,挤出时间学习民调知识,并结合村里发生的纠纷案例进行归纳总结,有时遇到比较棘手和难办的纠纷,及时求教于镇司法所的领导和同志。经过刻苦的学习和努力,该同志的理论知识逐步丰富起来,业务本领也有了新的提高,逐渐由一个门外汉成为了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完善调处制度措施,工作思路很清晰
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如此。该同志从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相继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汇报工作制度、调委会成员学习例会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实行了以“受理群众纠纷申请登记簿”、“调查纠纷登记簿”、“普法宣传情况登记簿”、“调解纠纷登记簿”为主要内容的调委会工作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了纠纷有登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村里的调委会成员划片包干,定岗定责,对调解小组和十户调解员落实责任,确保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调委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
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调解庭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
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成功得到较好的执行,村调解庭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在多年的工作中,熊学平同志还从村里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我村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全村治安形势良好。
三、注重矛盾源头调处,预防化解放首位
荷花村辖区内有4个煤矿企业,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人员关系也错综复杂,民事矛盾纠纷也较多较杂,但仔细总结和分析,总有它的普遍性,规律性和预见性。几年来,熊学
平同志努力带领村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上,认真研究分析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摸索并总结出一套有效的调处方法,结合每年春秋两季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切实掌握治安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对一年四季可能发生的纠纷矛盾提前做出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座落于该村十组的一家煤矿企业因经营需要将企业产权置换给了外地人,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以及煤矿需求量的加大,效益逐年攀升。在一些不明法理的人的怂恿下,该村部分村民不断骚扰企业的正常运转,试图以非法手段取得企业经营权,2005年下半年,村民与企业的矛盾骤然升级,发展成为局部斗殴,并有少数村民和企业工人受伤。当驻村干部下村调解时,遭到一些不明真相村民的围攻、漫骂,局势剑拔弩张。有关部门在多次工作无效后,决定放弃谈判,以强制手段拘捕主要闹事者,但这样做的后果将是很难预料的。这时候,熊学平同志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再做一次努力,尽最大可能和平解决纠纷,一方面,要求村民选派出村民代表进行谈判;另一方面,以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心震慑个别村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连几天同群情激昂的村民进行面对面交流后,终于成功地和代表达成协议,村民保证不再骚扰企业正常运转,对于此次斗殴所造成的损失,村民按责任比例给予经济补偿。至此,一场群体性斗殴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几年来,无论是占地建房纠纷,还是夫妻不和矛盾,熊学平同志都能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处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但对于任何违背法律、法规行为所造成的矛盾纠纷,都必须采取依法调解的办法,靠“法治”解决问题,体现法律的公正性。2008年5月,村民杜某家新起的房屋因采石场老板高某放炮开石头砸坏房顶,杜某家要求石场老板高某赔偿损失5000元,而石场老板高某认为赔偿标准过高。熊学平同志通过对被砸坏房顶实地进行调查并结合当前的建材价格和工价情况,再凭自己搞建筑工程的经验,最后通过做双方工作,终于以石场老板高某赔偿村民杜某人民币2500元了解了双方的纠纷。 自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经我调解成功的民间矛盾纠纷已不知多少。回顾多年的调解工作历程,我深有感触,尽管调解工作对于个人来说也许是生气惹恼,甚至有时会让别人误会,遭到别人的嘲讽,但成功调解每一起纠纷后的欣慰也是常人体会不到的。如今的荷花村,正以全面提高村民素质为重点,以实现村民自治为切入点,以加强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为载体,以促进村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目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道理上阔步前进,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交通便利,村寨生态环境卫生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生态富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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