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供水营业窗口应知应会问答题
17、供水服务部门发现故障水表应如何处理?
答:供水服务部门发现故障水表应及时通知用户对水表进行确认,不得单方拆表,经通知用户不到现场或不确认的除外。
故障水表由供水服务部门派员拆卸,并为用户安装临时(新)结算水表。将故障水表及临时(新)水表的表码、表径、水表行度、日期等内容如实填写清楚,双方签字确认,用户不到现场或不确认的除外。 18、用户因欠费停水拆表超过半年及欠费停水被销户的,要求复水时需办何手续?
答:用户因欠费停水拆表超过半年及欠费停水被销户的,在恢复供水时用户需按实缴交复水工料费。
19、用户与供水服务部门对缴纳的水费(水价和水量)存在异议的,在异议期间如何计收水费?
答:用户与供水服务部门对缴纳的水费存在异议的,供水服务部门先按水表行码收取当期水费。
异议结果确认后,供水服务部门依照异议确认结果向用户退减、补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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