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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验后,由监理与甲、乙方分管市政工程的人员在设备、材料报验单上共同签字后方生效,三方分别保留存档。
三、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自检。包括班组长自检、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分包单位先检验,总包单位后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签证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 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验,经审核无误后,将即时应尽快进行验收,最迟不超过24小时。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在24小时内再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如复验仍未通过,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3、 强调按图施工。施工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应以书面形式具体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图纸施工。 四、隐蔽验收
1、验收主要项目:
1)埋入地下雨污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网、雨污水检查井等在隐蔽前(土方回填土前)均需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2)混凝土摊铺前预埋管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埋设。 2、验收程序:
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质检员检验→填报验收单(质检员签字)→监理工程师核验。合格后经监理验收签字方可隐蔽。
五、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包括意向通知、资料搜索、费用评估、协商价格、签发变更指令等。按照规范条文规定工程变更范围包括一下几点: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程的数量。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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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线性、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下图:
六.竣工预验收和竣工资料审查
分项和分部工程(应分期、分层进行)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并填表、签名后提交监理签署验收意见。
监理负责竣工预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预验收的充分准备,并对验收中暴露的质量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监理部接办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组织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与业主联系 与业主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就变更费用与施工方协商 总监就工程变更批复 6
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提交准确、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申报表、工序质量报验表、消防给水和生活给水管网的压力测试记录、路基土方的压实度检查记录,路面的弯沉检查记录、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记录、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宽度、横坡、中线偏位、压实度、抗滑构造深度、渗水系数、平整度等检查记录、实际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工程质量评定表、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工程竣工技术总结及其它文件(如专题报告、工作联系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等)等,所有竣工资料应经监理确认。
第三章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土方工程
1、沟槽土方开挖工程:
本工程的道路标高为2.550m,雨污水管标高为1.500m左右,所以管道土方开挖深度在1.00m左右。给水排水管道采用机械开槽施工,沟槽断面可采用直槽、梯形槽、混合槽等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条或两条一闪管道埋设在同意管沟内的合槽施工,宜按照流向,从下游向上游逐段开挖。
2)开槽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机械安全施工。
3)沟槽外侧应设置反坡或者截水沟、排水沟,避免雨水流至沟底,沟槽底土方遭雨水浸泡。
4)开挖沟槽边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离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5)若遇见不良地质情况,沟槽开挖应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防止周边土方坍塌的技术措施。 6)机械开槽施工时,开挖后施工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复核管道轴线和沟槽几何尺寸。本工程管道基础为天然地基,所以基础开挖后要严格控制,确保基础不得受扰动,同时不得超挖,当局部超挖和扰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回填粗中砂或粒径10-15mm的砂石料且进行夯实处理。
7)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管身下方应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砂垫层厚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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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种类 ≤500 金属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 ≥100 管 径 >500,且≤1000 ≥150 150-200 >1000 ≥200 8)当槽底地基土质局部有遇松散地基、流砂等,或者地基不符合设计要求,应与设计单位商定处理措施。
2、路基土方工程:
本工程的道路路基采用素土回填,设计压实度为93%,道路纵坡为0.2%,横坡为1%-2%。路基的施工顺序如下:
准备工作 修筑小型构筑物(雨污水井)和埋设地下管线
路基土方工
程 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方工程的施工要点:
路基测量工作:恢复中线测量 钉线外边桩 测标高 路基土方施工:
1)原地面有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的填料进行分层回填分层夯实,压实度大于设计的93%。
2)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前,道路的清标工作应彻底,地表的草皮、腐植土应全部清理干净,保证路基土方不包括树根,草皮、生活垃圾等。且超过100mm的土块应进行打碎处理。 3)根据测量中心线桩和道路横坡,进行分层碾压密实。
4)碾压前应检查道路的宽度、横坡、虚铺厚度,合格后方可进行碾压,碾压应“先轻后重”,碾压用的压路机不得小于12T。碾压应自路基两侧向路中心进行,直至表面无明显轮迹为止。
5)碾压应确保预埋管线的管顶回填土方厚度在500mm以上,以免压坏预埋管网;管网在500mm以下采用小型夯实机具进行夯实处理。
6)碾压应注意土的干湿程度,保证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对过湿土应翻晒、晾干处理,过干土应均匀洒水。
7)雨季施工时,除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现场通行;为避免路基积水、路基土遭雨水浸泡,路基表层做成2%-4%的横坡,且路基应当天碾压密实。
路基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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