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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车辆编码
表 号:运专调203表
实际调查期
月 日至 月 日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1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
非营业性货运车辆调查表
1. 基本信息 1.1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车牌号码 核定载质量(吨) 车籍地 所在建制村 1.2被访者信息 被访者姓名 被访者身份 联系电话 1.载货汽车 2.农用运输车 3.运输拖拉机 号牌颜色 是否集装箱车 1.蓝色 2.黄色3.黑色 4.白色 9.其它 1.是 2.否 省(区、市) 市(区) 县(区、市) 乡(镇) 村 1.车主 2.驾驶员 9.其它(请注明: ) 2.运输信息
趟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开始 结束 时间 时间 (月-日) (月-日) 起点 区划代码 终点 区划代码 货物 种类 代码 载货里程 货运量 (公里) (吨) 货物 集装箱 集装箱 周转量 运量 周转量 (吨公里) (TEU) (TEU公里) 调查员: 审核人: 被访者签字: 电 话: 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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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调查表由调查员在面访时,根据被访者的回答据实填写。
二、本表要求填写调查访问日之前三天内的运输情况。如果前三天没有发生运输,则调查最近一次运输情况。
三、调查员必须逐一记录调查期内各趟次的运输情况,并按时间顺序填写。所谓趟次是指从开始装货到货物卸空的一个完整过程。
四、指标解释及相关规定
1. 实际调查期:指调查访问日的前三天。
2. 车牌号码、号牌颜色:非营业性农用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拖拉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非营业载货汽车必填。
3. 车籍地: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填写。该指标为必填项。
4. 所在建制村:非营业性农用运输与非营业性运输拖拉机必须填写。非营业性载货汽车可不填。 5. 起点(终点)区划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6. 货物种类代码:根据运输的主要货类在以下的序号中选择一项填写:01.煤炭及制品,02.石油、天然气及制品,03.金属矿石,04.钢铁,05.矿物性建筑材料,06.水泥,07.木材,08.非金属矿石,09.肥料及农药,10.盐,11.粮食,12.机械、设备、电器,13.化工原料及制品,14.有色金属,15.轻工、医药产品,16.农林牧渔业产品,17.其它。
7. 载货里程:针对每个趟次,填写车辆载有货物(不论是否满载)的行驶里程。 8. 货运量:根据一个趟次中实际运输的货物总量填写。
9. 货物周转量:根据一个趟次内,实际运送的每批货物重量分别乘以其运送里程的综合数进行填写。计算公式为:货物周转量= ?(每批货物的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10. 集装箱运量:根据一个趟次内实际运送的集装箱数量填写。该指标集装箱车必填。填写时按折合20英尺标准箱的数量计算,折算系数具体为:45英尺箱为2.25TEU,40英尺箱为2.00 TEU,35英尺箱为1.75 TEU,20英尺箱为1.00 TEU,10英尺箱为0.50 TEU。
11. 集装箱周转量:根据一个趟次内实际运送的集装箱数量乘以其运送里程的综合数进行填写。该指标集装箱车必填。具体计算公式为:集装箱周转量= ?(每个集装箱折合的TEU数量×该箱运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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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检测站编码 调查期
表 号:运专调表204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1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月 日至 月 日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
治超检测站数据调查表
1.基本信息
检测站名称 控制路线名称 控制路线是否收费 1.是 2.否 检测站级别 1.一类 2.二类 3.三类 1.高速 2.一级 3.二级 4.三级 5.四级 1.国道 2.省道 3.县道 1.所有经过货车全面检查 2.针对疑似超限货车检查 9.其它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检测 车货总重(吨) 按车轴分 二轴 三轴 四轴 五轴 六轴及 以上 控制路线技术等级 控制路线行政等级 检测方法 联系电话 按车轴分 二轴 三轴 四轴 五轴 六轴及 以上 控制路线断面货车交通量(辆) 负责人姓名 2.检测信息 总计 省 省 省 其 中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检测 车辆数(辆) 填表人: 电 话: 审核人: 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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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所有的治超检测站。每个治超检测站填写规定的调查期间车辆的检测情况,包括分省份、分车轴的车辆检测情况。
二、对于检测车辆的车籍地省份较多的治超检测站,只要求填写车辆检测数最多的10个车籍地省份的相应情况,并按检测车辆数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填写。对于检测车辆的车籍地不足10个省份的治超检测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指标解释及相关规定
1. 治超检测站:指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2. 检测方法:根据治超检测站的车辆检测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序号进行填写。
3. 控制路线断面货车交通量:该指标填写数据调查期间的交通量合计值。根据治超检测站所在公路断面的货车通过量填写,以自然车辆计算。如果该治超检测站仅对上行(下行)的货车进行检测,则只填写上行(下行)的货车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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