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2016)(1)
四、评分标准
调查报告成绩按100分计,85-100分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各项计分如下,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每一组的每一项打分,并汇成各组总分。
评价标准 调查对象明确,样本大小合理 调查方法恰当,可操作性强 调查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正确合理 调查结论合理明确,概况性强 调查过程清楚,调查报告条理清晰 总分 分 值
15 15 25 25 20 100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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