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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利润=售电收益-售电成本-税金及附加
税后利润=售电利润-所得税
其中
所得税=所得税率×售电利润
(B8-1) (B8-2)
B8.1 小水电的税金按国家政策及各地具体纳税规定计算,免征的税金可不计入。 B8.2 小水电的利税额是指售电利润与税金及附加(不乞括所得税)之和,即售电收入与售电成本之差额。
B9 小水电建设项目的还贷资金,一般按下式计算:
税前(交所得税前)还贷资
(售电利润-应付利润-提取公积、公益金) 金=
(B9-1)
+可用于还贷的折旧费 +计入成本的利息支出 +还贷摊销费 +其他还贷资金
(售电利润-所得税-应付利润-提取公积、公益
税后还贷资金=
金)
+可用于还贷的折旧费 +计入成本的利息支出 +还贷摊销费 +其他还贷资金
(B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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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小水电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补充件)
C1 小水电具有经济和社会、环境等多种效益。小水电项目的社会、环境效益评价对建设项目决策有重要影响,因此小水电建设项目,除进行经济评价外,还应对其社会、政治、文化建设及环境生态的效益和影响作出综合评价。
C2 社会效益一般有如下一些方面:
(1)促进地方、乡镇工业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生产总产值的增长,改善农村产业结构的效益。
(2)促进农、林、牧、副、渔业的发展,对粮食产量和农业总产值的影响。 (3)促进和改善水利防洪、除涝、抗旱的效益。
(4)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扩大积累,繁荣地方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向商品化发展的作用。
(5)当地人均粮食、人均收入的变化。
(6)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影响,增加能源供应,扩大生产,增加就业人员,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7)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水平,并促进民族团结、巩固国防等。
C3 文化建设效益一般有如下一些方面:
(1)推广电化教育,普及文化知识,提高人民文化素质。
(2)发展电影、电视、广播事业,增设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夜校,改善人民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3)促进农村科学技术及人才的发展。 C4 环境生态效益和不利影响一般有如下一些方面:
(1)“以电代柴”,“以电节煤”,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保护森林植被,净化空气,改善气候,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2)美化环境,保护水资源,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
(3)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库淹没、淤积、移民、河道冲刷、鱼类回游繁衍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C5 其他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也应纳入计算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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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电价调整
(补充件)
D1 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的影子电价,原则上应根据国家计委1993年颁发的影子电价(见表D1),并结合小水电的特点分析确定。
表D1 国家计委1993年颁布的七大电网平均电力影子价格 电网 影子电价[元/(kW·h) 东北 华北 西北 华南 华东 西南 华中 0.2321 0.2181 0.2116 0.2617 0.2389 0.1931 0.2225 D2 由于小水电供电负荷不象大电网集中,建设地点多在边远山区,交通运输条件不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很不平衡,其影子电价应作相应的调整。根据对国内小水电用电情况的调整分析,并参照国家计委的规定,调整方法可以按国家计委颁布的各大电网影子电价为基础,结合小水电的特点,采用相应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D3 小水电影子电价的调整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D3.1 与大电网关系(主要指负荷中心与系统110kV变电所的距离)的调整系数Kl,见表D3.1。
表D3.1 与大电网关系的调整系数Kl表
与大电网关系(距离,km) Kl 在网内<10 1.00 有一定距离10~50 1.10 距离较远>50 1.15 D3.2 缺电情况的调整系数K2,见表D3.2。
表D3.2 缺电情况调整系数K2表
缺电情况 调整系数K2 枯水期缺电 1.00 平枯水期缺电 1.10 全年缺电 1.15 D3.3 交通运输条件(主要指负荷中心至铁路、船运码头的距离等)的调整系数K3,见表D3.3。
表D3.3 交通运输条件的调整系数K3表
交通运输条件 (与炎车站、码头的距离,km) K3 1.00 1.10 1.15 好(方便)<50 一般50~150 较差(不便)>150 D3.4 小水电影子电价S计算式为:
S=(K1K2K3)×(国家计委规定所属地区平均影子电价) (D3.4)
D3.5 边远偏僻地区,当地常规能源缺乏时,可以按当地柴油机发电成本加适当利润,确定其影子电价。
D4 为了提高小水电供电可靠性,鼓励有调节能力的小水电站优先建设,对不同调节性能电站所发出的不同质量的电能,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应进行按质量论价的电价调整。 D4.1 结合小水电的特点并便于推广应用,根据水电站设计运行方式,把以下不同质量的电能按不同的调整系数区分计算: (1)季节性电量及低谷电量为0.5。 (2)可靠电量为1.0。
(3)调峰电量为1.5;跨季度调节电量为2.0。
D4.2 不同质量电能数量的划分,可根据水能计算成果确定。
D5 小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的计算电价,应以国家计委规定的该地区影子电价为基础,先按建设地点条件调整,再考虑不同质量电能的调整系数进行按质论价调整。在计算国民经济收益时,可以分别对不同质量的电量和相应电价计算后取总和,也可按不同质量电量所占比例取加权平均影子电价再计算收益。
D6 抽水蓄能电站的发电量属调峰电量,其计算电价应在本附录D3的影子电价基础上再乘1.5,购入电量属低谷电量,其电价可按0.5系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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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经济评价的风险(概率)分析
(参考件)
E1 经济评价指标随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变化因素主要有:年发电量(或年发电收益)、投资及年运行费等。由于工作深度的影响及估计方面的误差,上述各因素的估计值会呈现随机波动,从而影响小水电建设项目的经济指标。为了考虑这些因素变化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除进行敏感性分析外,有条件时可进行风险(概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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