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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说明
耕地补充的空间越来越少,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
表 3-4 景宁县1997-2005土地开发和整理新增耕地情况调查表
单位:公顷
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合计 资料来源:景宁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系统统计年鉴上报的耕地增加面积 总量 155.87 93.47 29.27 6.83 21.58 29.20 13.00 54.09 56.35 459.66 整理 0.00 0.00 2.10 1.05 2.04 23.57 13.00 29.09 56.35 127.2 复垦 0.00 25.80 5.69 0.99 1.40 0.00 0.00 1.87 0.00 35.75 开发 155.87 67.67 21.48 4.79 18.14 5.63 0.00 23.13 0.00 296.71 农业结构调整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六)生态退耕和灾毁减少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到2010年的土地转让生态退耕及灾毁控制指标为576.67公顷,1997-2005年实际生态退耕及灾毁执行面积为576.67公顷,已全部完成生态退耕及灾毁的任务。
(七)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
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及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过程中,景宁县查清了行政辖区内违法批地、用地等情况。1997-2005年景宁县无违法批地现象,但存在违法用地现象。1997-2005年景宁县共发生违法用地7件,违法面积123.0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8.0公顷,已经全部得到查处。
表 3-5 景宁县1997-2005年违法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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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宗数 违法用地面积 其中:耕地 2002 3 40.00 18.00 2003 2 42.00 / 2004 2 41.00 / 2005 0 / / 合计 7 123.00 / 资料来源:景宁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
(八)查清闲臵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 1、闲臵土地
经调查,景宁畲族自治县共有7宗闲臵土地,土地转让面积为9383平方米,均已闲臵两年以上。其中商服用地平方米。闲臵土地中只有一宗已纳入土地储备,面积为1936平方米。
7宗闲臵土地分别是:
(1)县蚕丝联合公司,面积1056平方米,商服用地; (2)保险公司,1936平方米,住宅用地,已纳入土地收储; (3)石油公司,2495平方米,住宅用地; (4)民政局,490平方米,住宅用地; (5)小水电公司,350平方米,商服用地; (6)城北开发区,2066平方米,住宅用地; (7)城建委,990平方米,住宅用地。 2、空闲土地
目前景宁畲族自治县还未发现空闲土地。 3、批而未供土地
经调查,景宁畲族自治县批而未供土地共涉及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3.269公顷。分别为: (1)1999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0.193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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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农田 18.00 / / / 18.00 2宗,面积为1406平方米;住宅用地5宗,面积为7977景宁畲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说明
(2)1999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3.3592公顷; (3)200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3.1982公顷; (4)200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12.9217公顷; (5)200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0.1514公顷; (6)2003年度第一批次折抵指标建设用地,未供应土地面积3.4452公顷。 (九) “四查清、四对照”的整改措施土地转让
通过“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可以发现景宁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合法、合规;耕地占用补充和基本农田保护满足上一轮规划要求;违法用地查处得力,在新一轮规划中,应继续加强相关法律规范的执行和保障力度。但新一轮规划修编及实施中应加强对闲臵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充分利用,拟制订以下措施:
1、加强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加快建设用地结构、布局调整与整合的目标; 2、增加对闲臵、空闲、批而未供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调整利用的计划; 3、推进土地初次配臵的市场化改革; 4、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双控指标的管理; 5、严格土地合同履约管理; 6、探索企业退地、转让机制;
7、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和管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在进行县域、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加强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2)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抑制违法占用宅基地现象;(3)建立多元化农村宅基地复垦投资机制,从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着手,筹集宅基地整理基金,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明晰宅基地整理收益分配关系。 三、 规划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1、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土地利用管理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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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耕地保护体系初步健全,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局面。
上一轮规划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健全了耕地保护体系:一是层层明确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县乡两级规划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管制的范围,使实施管理中耕地保护的对象十分明确;二是制定了耕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使耕地保护的原则具体化,便于基层管理操作;三是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使耕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完善实现耕地保护的相关机制,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3、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控制了建设用地增长规模,有力保障了大型基础设施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必需用地。 4、增强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规划意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产出综合效益得到提高。 5、通过用途管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6、保护土地资源的同时保障了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上一轮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偏紧,规划布局与客观实际需求出现较大偏差。 2、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欠合理,规划局部调整频繁。
3、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够,规划的空间引导和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4、规划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
5、土地利用重用轻养,忽视土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增强了各级领导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提高了国土管理部门的地位,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存在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一轮规划对生态保护考虑力度不够,没有进行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专项研究,没有从战略高度对景宁县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用地专门加以保护。
(2)上一轮规划自上而下指令性指标分配方案使规划刚性太强,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估计不足,在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产业协调、区域协调等关系处理上未能很好做到统筹兼顾,致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规划不够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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