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赫章县实验中学教师业务量化考核方案
幼师一年级;(1)、(2)、(3)、(4)班学生单科排名在全部学生中,前200名的人数每班不少于30人,5)(6)(7)班在前300名的人数中,每班不少于30人,
完成基本目标任务不得分也不扣分,每超1名得1分,差1名扣0.5分。
同一个教师任有不同类别课程的,分别考核后,按比例折合相加。
2、无可比性的教学人员
用测评的方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1票得1分,基本满意1票得0.5分,不满意1票扣0.5分。学生测评占60%,所任班级的其他教师测评和学校行政人员测评各占20%。
3、非教学人员(含行政班子成员)
用测评的方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1票得1分,基本满意1票得0.5分,不满意1票扣0.5分。教师测评和学校行政人员测评各占50%。既上课又兼任行政后勤工作的人员,分别考核后按比例折合加分。有具体工作任务不及时完成,被举报1次扣1分。
4、奖励
原则上每学期考核并奖励一次,学校将自筹资金计划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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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福利)的部分,按相应人数划到各个类别,根据各个类别考核的结果进行分配。
附加分:
学生参加县中高考或其他各类统考获得单科全县前10名者,第一名1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
(六)班主任工作及学校工作2分
1、班主任评比根据《赫章县实验中学常规管理检查评比办法》算出平均量化分,分高中部、幼师部、初中部,各部第一名加班主任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
2、学校卫生大扫除、课间操、晨扫等活动,因班主任不亲自监督导致活动情况不好的,每一次扣班主任0.5分,扣完为止。
(七)奖惩
1、考核分90分为保底分,考核分80分及以上者享受学校福利及绩效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考核分80分以下者不享受学校福利及绩效考核在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分低于60分绩效考核在不合格等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福利待遇按本方案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教师个人所得福利=学校拿出的总福利÷参加考核的教师考核分总和×个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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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参照本方案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推荐。
(八)附则:
1、本方案原则上半年考核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处理。
2、本方案中的加、扣分事项在其他方案中出现,其他方案同样执行。
3、对于能够加分的事项,相关教师必须在事项结束后一周内到相关处室登记,并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
4、佐证材料在考核时段内有效,不得重复考核。 5、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考核时,学校制作考核表,教师先自评。对教师不自评或不认真自评的视为放弃考核,其考核分为零分。
(九)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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