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处罚条款(2014版)
验近侧,后验远侧的顺序验电;
d) 验电未设专人监护;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未挂接
地线、挂标识牌,接地线装设不可靠;
e) 高压试验试区周围未设置遮栏;遮栏上未悬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户外
试验无专人监护;试验设备金属外壳未接地。 f)
试验中的高压引线及高压带电部件至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g) 加压过程无专人监护,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未戴绝缘手套; h) 被试设备做完耐压试验后接地放电时,用手拿地线进行放电。 (十八)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在山林、牧区施工,以及有动火作业施
工场所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1.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办公区、油务区、动火作业区及重要机械设备旁,未配置
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扣0.2分;
2.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每处扣0.1分,累计扣至0.2分为止; a) 消防器材、设施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并填写记录; b) 消防器材、设施过期或失效。 (十九)
使用无防滑措施的梯子;使用梯子时,无人扶持或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
或过小(一般60°左右)。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2分:
a) 移动式梯子超范围使用(可在相对高度4m 以下,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中使用); b) 使用无防滑措施梯子;
c) 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无人扶持且无绑牢措施(即两种措施均未实施); d) 使用移动式时,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一般60°左右)。 (二十)
作业过程中未做好杆、塔防倾倒措施。
1. 1、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1分:
a) 采用突然剪断导线、地线的做法松线;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
力锚桩;
b) 杆塔组立,组立前未对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以小代大;杆塔组立后,未埋土压实
即拆除临时拉线;
c) 放线、撤线前未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不能适用时未加设临时拉线加固,转角杆
无内角拉线;松动电杆的导、地线、拉线未先检查杆根,未打好临时拉线; d) 在临近运行线路进行基础开挖施工时,未采取防止开挖时对运行线路基础造成破坏
的措施;
e) 组立铁塔时,地脚螺栓未及时加垫片,拧紧螺帽。
(二十一) 配网工程现场未按规定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规范”标识或未执行相关内
容。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5分:
a) 配网工程现场未按规定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规范”标识; b) 配网工程现场未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规范”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 沟、坑、孔洞口、预留埋管(顶管)口未设置明显标识及防护措施。在车行道、人
行道施工。在车行道上施工,未根据属地区域规定选用围蔽装置,或未在来车方面设置警示牌,或施工作业人员未穿着符合规范的反光衣。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2分:
a) “四口”、“五临边”、预留埋管(顶管)口未设置可靠防护安全围栏、盖板,未设置
明显的标示牌、警示牌;
b) 在车行道上施工,未根据属地区域规定选用围蔽装置,或未在来车方面设置警示
牌;
c) 道路施工作业人员未穿着符合规范的反光衣。
(二十三) 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监理。
1. 1、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5分:
a) 未对高、特高风险、重要部位、关键工序、S点项目进行旁站监理; b) 旁站监理记录未填写。
2. 2、旁站记录不规范、不真实(记录表内容与现场不符,或旁站记录与监理日志内
容不符),每处扣0.1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二十四) 需送检的材料、试块未实行见证送检、未按时送检。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5分:
a) 施工单位未及时按批量批次对需送检材料、试块等进行送检,或未按时送检; b) 监理单位未对送检的材料、试块实行见证送检,或监理见证员未持有见证员资格证
书。
2.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每处扣0.1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a)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与现场不符; b) 相关送检证明材料缺失、有误。 (二十五) 存在未执行质量控制标准(WHS)现象。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扣0.5分:
a)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未按《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的要求编制质量控
制标准(WHS)设置表;
b) 质量控制标准(WHS)设置表未组织会审,或未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c) 未按《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的要求执行、检查和统计上报. 2.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每处扣0.1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a) WHS合格率检查分析表与实际不符,或合格率分级统计表内容不及时、真实、准
确,或抽检出现不合格项的,没有按缺陷管理要求进行闭环管理。
(二十六) 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5分:
a) 施工单位未报验隐蔽工程验收,或未通过监理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或未进行隐
蔽工程消缺;
b) 监理单位未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未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未经
验收单位签字确认,或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消缺; c) 设计单位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二十七) 《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2012版)执行不到位。
1. 未执行《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2012版)的扣0.5分 2.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每处扣0.1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a) 验评标准内容未同步记录; b) 验评表格未填写数据,或填写的数据不真实; c) 验收记录不齐全、不及时、数据不真实; d) 三级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 e) 监理未进行质量验收。
(二十八) 出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1. 出现以下任一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情形,扣0.5分:
a)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强条要求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b) 未按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同步进行检查;
c)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d) 工程现场实体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不符。 (二十九) 未及时编制、审核和调整现场三级进度计划
1. 出现以下违章行为扣0.5分:
a) 施工单位未及时编制三级计划进度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b) 监理单位未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三级计划进度;
c) 当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未及时进行调整并履行报审手续。
2. 施工单位编制的三级进度计划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每缺少一项单位工程扣0.1
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三十)
工程概、预算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工程概、预算高估冒算等造成与实际结算出现
重大偏差。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1分:
a) 工程概、预算出现重大漏项、重复计费等重大质量问题;
b) 工程概、预算高估冒算等与实际结算出现重大偏差(非变更原因,出现结算超概算
或结算对比概算结余25%以上,20kV及以下配网项目为结算对比预算)的扣1分。
(三十一) 虚报、虚签工程量,套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或变更不规范、及时。
1. 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0.5分:
a) 虚报、虚签工程量,套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套取额达当期进度款10%及以上或
单项合同结算额10%及以上;
b) 设计变更不规范、及时,或未按要求同步出具变更预算。
2. 虚报、虚签工程量,套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套取额达当期进度款10%以下或单
项合同结算额10%以下的扣0.2分。
(三十二) 设计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情况、导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图实不符。
1. 设计单位失误导致重大设计变更的扣1分。 2. 出现以下任一主要违章行为,每处扣0.2分,累计扣至1分为止:
a) 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交付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正式图纸)给业主单位而影响
工程进度;
b) 未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确认的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
c) 设计单位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出具设计变更给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而影响工程进度; d) 各专业接口存在矛盾或不一致, 造成质量缺陷或现场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工程进
度;
e) 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方案不合理,并且未及时按照合理方案出具设计
变更,导致图纸与现场不符。
(三十三) 设计单位对设计交底及图纸审查会议中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未在所要求时间内答
复。
1. 1、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扣0.5分: a) 设计单位未参加设计交底; b) 设计单位未参加图纸审查会议;
c) 设计单位未书面确认相关图纸审查要点、或未在所要求时间内答复相关单位提出的
问题;
d) 设计单位竣工图交付不及时。
2. 相关记录和资料流于形式的,每项扣0.1分,累计扣至0.5分为止。
(三十四) 未按要求执行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指南、设计评审质量控制文件。
1. 1、出现以下任一违章行为扣设计单位1分: a) 未采用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无正式书面说明; b) 评审阶段,不能提供使用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授权码; c) 未按照设计评审质量控制文件开展评审工作;
d) 新建工程未按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确定绿色等级目标和相应分析; e) 未按不同建设阶段要求,在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应用平台上报信息; f)
新建工程未按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提供相应设计文件;
g) 未见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应用情况统计表。 2. 未按照标准设计G4层图纸施工扣施工单位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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