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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皋镇2015年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蓼皋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并与相关责任人工签定责任状。
一、目标与任务
维持学校稳定,营造良好校园育人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学校全年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要按照《蓼皋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1、 各校校长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部责任。
2、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各校要依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3、广大教职员工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要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 加强对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实现安全教育常规化,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自然灾害、交通、禁毒、防艾、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建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加大查堂、查寝力度,掌握学生行踪或去向。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台账,重点关注易出现心理障碍或疾病的学生。严格
请假制度,杜绝学生擅离校园的现象。随时了解学生动态,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或向学生家长通报。
5、切实加强体育课、实验课、实践课、各项赛事活动、旅游踏青、外出实习等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集体外出校园开展活动,要经过学校审批。禁止师生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6、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做好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做好用电、防火、防盗工作。 加强防火宣传,严禁乱生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杜绝火灾发生。经常排查整改用电用火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7、 认真组织好师生的各项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各类集体活动。
8、实行“首遇责任”制度,即全体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包括校内和校园附近,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该教职员工应该为首遇责任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好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安全责任,为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稳定。
9、凡因工作失职、渎职或擅离职守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被盗)的,将对责任人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排序列尾数,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其他处理(罚)。凡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状单位:蓼皋镇中心校 发状人:
承状单位: 承状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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