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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导教师培训
一、 明确护导教师的重要性:护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一方面指导学
生的课间休息;一方面及时处理课间学生在楼道内的突发现象。因此,每一位护导教师都应该尽职尽责,做好护导工作。本学期我们也将对教师的护导工作纳入教师的考核之中,希望老师们予以重视。 二、 护导教师职责:
1. 护导教师必须佩戴护导标志。
2. 护导教师准时上岗,课间应迅速到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 护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生失职事故要追究责任。如因事因公外出或离开片刻,必须自己安排好代班护导。
4. 护导老师在护导区域内要加强巡视,维护课间秩序,密切关注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劝阻或提醒,不在护导时间内做与护导无关的功作,如:处理班务工作、指导学生作作业等,巡视检查内容:上下楼梯靠右走,不在楼道内追跑、叫喊,不打闹吵架,课间讲普通话,见到客人主动问好等。
5. 护导期间如有偶发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并报学校卫生室、德育处,同时与班主任联系,使事故程度降到最低限度。
6. 及时记载好护导情况,认真填写《护导检查记录表》。对班级课间情况进行如实评价。
7. 协助班主任维持放学秩序。 行政护导职责:
1. 每天检查班级学生迟到情况,并填写记录。 2. 抽查楼内教师上岗情况和护导巡视情况。
3. 带班行政每天要负责收回各岗位记载本,检查填写情况后放回护导栏内。
三、 护导时间:
校门口护导上岗时间:
(上午)早上7:30—8:00 中午11:40—所有班级放学结束后 (下午)上岗1:20—1:30 周一、周三、周四、4:30—所有班级放学后 周五3:50——所有班级放学后 楼内护导上岗时间:
(上午)早上7:30—8:00、每节课间、中午11:40到楼层内班级放学结束后
(下午)上岗1:20—1:30、每节课间、周一、周三、周四、4:30到楼层内班级放学后;周五3:50到楼层内班级放学后 四、 护导工作量分配原则:
主学科教师担任护导教师的护导工作量为半日。超过半日为超课时。 科任教师护导工作量为1日。超过一日为超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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