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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我们承诺:本工程一旦中标,将组建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该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项目经理部及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将严格遵守业主制定的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及规定,始终贯彻我单位“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方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计划的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全员安全意识,为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设备安全及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3、所有施工人员无条件接受业主和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我们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4、开展安全达标竞赛,落实奖罚措施。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组织工程队与班组的两个层次的安全达标竞赛活动,做到100%达标。
5、加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做到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施工现场有健全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严格的安全规程。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需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做到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做到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电零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7、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告牌,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好安全帽,上、下沟槽有扶梯,过沟槽设有扶栏的走道板。
8、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及道路上设置照明系统,保证夜间照明和生活用电。 9、现场施工的坑、洞、危险处,设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任意移动。 10、加强工地临时施工便道的保养工作,教育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并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11、易燃易爆物品在远离现场和居住区、油库通过具体考察后决定其位置。施工区域内按照有关防火要求布置临时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12、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搞好预防措施,避免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图
工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环境保护部长
专职环保工程师
程 工 部 队 部 队 长 长 专职环保监察员 物资设备部部长 质量安全部部长 6.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6.2.1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严格控制新污染和逐步治理老污染。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的原则,采用有利措施,防止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同时认真了解当地的环保法规,并且严格遵守和执行。
6.2.2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环境保护部长、专职环保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及各施工队长任组员的环保组织机构,定期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立刻制止,无偿恢复原貌,并且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罚。
6.2.3既有道路采用全围挡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重要部位要有专人导交通和看
技 材 术 料 员 员 环保施工员 工 班 长
守路口;对通讯、电力及排水设施查明走向,与产权单位联系,并请产权单位派人一并在现场监督施工,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6.2.4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处理措施
(1)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一些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不引起淤积和冲刷。
(2)严格按照规定征用土地,拌和站严格按规定办理临时租地手续。修建的临时工程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坏,施工结束时清除临时租地上的所有临时设施,并进行平整,作好复耕,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水土流失。
(3)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 (4)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地流失及对水文状态的改变。 (5)在施工中,无论何种情况下,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6)清理场地的废料和路面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按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并结合改地造田。
6.2.5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措施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田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
(2)施工区域及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3)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标排放。
(4)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物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季节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5)施工机械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6)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采取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降尘。
(7)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采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8)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拌合站、大型轧石场等投料器均设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均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6.2.6保护绿色植被措施
(1)采取措施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现有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2)施工期间破坏植被的面积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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