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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课堂教学语言应具备的基本特点
课堂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上经过长期使用而形成的教学用语。课堂语言有其自身的特点、使用原则、表达方式和风格,是社会语言的一个组成部分。
课堂语言是科学严谨的书面语和表达灵活生动的口语的高度统一,它既是书面语的“声情”化,又是口语的语法、逻辑规范化。因为有了“严谨”,才能保证知识的准确传授;有了“声情”,才能有利于学生接受。对于语文教师的课堂语言,主要有以下五点要求:
一、语言要准确
准确,是指内容的科学性,知识的确凿性,说理的实在性。传授知识要借助于语言这个工具,而课堂语言自然也就成了知识信息的载体。只有那些饱含知识的课堂语言,才能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才能让他们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有的学生说老师有“渊博的知识,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这就是饱含知识的课堂语言的“魅力”。
准确,还包括课堂语言的规范。这是指:一要讲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每一个语文教师责无旁贷的义务。二要合乎语法,在课堂用语中,不合乎语法的话语时有所见,有的话前言不搭后语,主语同谓语不协调,动词和宾语连接不上等等。三要克服语病,这主要是指语言拖带,即讲话时经常不自觉地带出的口头语,口头语丝毫不起表义的作用,只能令听者厌恶。
二、语言要清晰
清晰,是指意义的单一性、阐述的条理性。讲授表意清楚,不含混、不模棱两可。《荀子•致士》指出:“诵说而不凌不犯,可以为师。”荀况将课堂语言作为“师术”之一,是很有道理的。
清晰,还包括教师的发声。教师如能注意艺术发声的方法,比如字头要有爆发力,字尾要送到家,即吐字归音“咬字千斤重,听者自动容”,讲究声音美,那么不只听起来清晰,而且还别具韵味,形成更强的吸引力。
清晰,还包括讲话时要有适当的音量和速度。汉语有四声,本身具有音乐美。教师讲授时,随着课文内容的推进,恰当地运用抑扬顿挫,注意轻重缓疾,才能获得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教师讲课声音太低,学生听课就比较吃力,而教师喊话式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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