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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说 明
一、表1 停建项目情况表
1、此表只填列按照17号文件要求停建并且已经确定撤销的项目。已列基建支出的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应根据决算列待摊投资和2014年实际支出列明细项。
2、列1“项目名称”和列2“项目库编码”:已自动带入,无需填写;
3、列4“累计拨款”:根据截止2014年5月31日的项目实际拨款情况填写,该指标应与2013年年度项目决算累计拨款金额一致。如与2013年年度项目决算数不一致,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
4、列6“形成资产支出”、列7“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列8“转出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分别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中形成了资产的支出金额、待核销基建支出金额和转出投资金额。
5、列10“形成资产支出”、列11“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列12“转出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分别填写截止201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中形成了资产的支出金额、待核销基建支出金额和转出投资金额。
6、列13“结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
年5月31日项目结余金额。
7、列14“形成资产支出”、列15“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列16“转出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会计估计,分别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费用中的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待核销基建支出金额和转出投资金额。
8、列5“合计”应为列6“形成资产支出”、列7“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列8“转出投资”的合计数;列9“合计”应为列10“形成资产支出”、列11“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列12“转出投资”的合计数。
9、列4“累计拨款”应为列5“合计”和列13“结余”的合计数。
10、表间关系:表1列7“待核销基建支出”应等于表2列4“合计”;表1列15“待核销基建支出”应等于表3列4“合计”。
二、表2 截止5月底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1、列1“项目名称”和列2“项目库编码”:已自动带入,无需填写;
2、列5“需核销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发生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中需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大于0时,需要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3、列6“勘察设计费”、列7“概(预)算审查费”、
列8“招标管理费”、列9“城市规划费”、列10“报废工程损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列12“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咨询费”、列13“相关证件手续费”、列14“土地测量费、测绘费”、列15“图纸费、审图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发生金额;
4、列17“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发生的待摊投资中的其他项,该列单位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5、列18“违约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发生的违约金金额;
6、列19“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2014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发生的非待摊投资中的其他项,该列单位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7、列4“合计”应为列5“需核销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列6“勘察设计费”、列7“概(预)算审查费”、列8“招标管理费”、列9“城市规划费”、列10“报废工程损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列11“小计”、列18“违约金”和列19“其他”的合计数;列11“合计”应为列12“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咨询费”、列13“相关证件手续费”、列14“土地测量费、测绘费”、列15“图纸费、审图费”、列16“政府性代收费用”和列17“其他”的合计数。
三、表3 尚位列支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1、列1“项目名称”和列2“项目库编码”:已自动带入,无需填写;
2、列5“需核销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会计估计,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中需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大于0时,需要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3、列6“勘察设计费”、列7“概(预)算审查费”、列8“招标管理费”、列9“城市规划费”、列10“报废工程损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列12“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咨询费”、列13“相关证件手续费”、列14“土地测量费、测绘费”、列15“图纸费、审图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的相应费用中需核销的金额;
4、列17“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的待摊投资中的其他项,该列单位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5、列18“违约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的违约金金额;
6、列19“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尚未列支但撤销前仍需支出的非待摊投资中的其他项,该列单位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7、列4“合计”应为列5“需核销的土地征用及迁移
补偿费”、列6“勘察设计费”、列7“概(预)算审查费”、列8“招标管理费”、列9“城市规划费”、列10“报废工程损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列11“小计”、列18“违约金”和列19“其他”的合计数;列11“合计”应为列12“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咨询费”、列13“相关证件手续费”、列14“土地测量费、测绘费”、列15“图纸费、审图费”、列16“政府性代收费用”和列17“其他”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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