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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十一、施工现场卫生制度
1、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切实有效的文明卫生的措施。 2、实行分部位、分细节、分人负责制度,进出车辆专人清洗,专人打扫现场卫生。
3、每天作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清随运。
4、倡导全体职工投入到创卫活动中,现场生活食堂按规定设防蝇罩,有驱蚊、灭蚊、灭蟑螂的措施,食堂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地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食堂卫生。
5、施工现场必须开挖排水沟渠,保持污水排畅,道路保持畅通。
6、严禁现场大小便。
7、临时工棚,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空气流畅,统一设做饭、开水供应点,定期组织工人作好灭虫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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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十二、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
1、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躁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2、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段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规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3、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临时专业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4、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6、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 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7、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8、凡在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小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躁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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