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3.7及4.12事故案例分析
福建3.7事故案例
2013年3月7日上午9:55,根据用户宁德天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公司)3月1日验收申请,宁德电业局营销部业扩项目经理陈××持派工单,组织计量班黄××、用电检查班钱××、采集运维班朱××共4人,到天弘公司自建的10kV业扩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在没有采取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验收工作。朱××(男,1977年出生)在进线开关柜柜后检查过程中,用相机拍摄进线柜线路PT铭牌时发生触电,抢救无效后死亡。(该业扩工程于2012年8月6日天弘公司向宁德电业局申请中间检查,8月9日宁德电业局营销部组织检查后提出整改要求;8月20日,宁德电业局营销部组织对该业扩工程(未通过验收)进行了接火。)
福建3.7事故案例分析:
1、工作人员朱XX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停电、验电且未悬挂标示牌或装设遮拦的情况下擅自侵犯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造成事故。
2、工作负责人未履行其相应的安全职责,工作开始前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未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且没有履行监护人的职责,致使朱XX失去安全监护,酿成事故。 3、工作人员不熟悉现场,对设备带电情况不知情,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前未履行现场勘察制度,未进行现场勘察。
4、 工作现场未履行工作票制度,属于无票作业,严重违反安全规程,反映宁德电业局内部安全管理混乱。
5、宁德电业局营销部在未进行验收的情况下,就组织对该业扩工程进行了接火,造成设备在验收前即以带电,给验收工作埋下隐患。
山东聊城4.12事故案例
4月12日8时36分,35千伏堂邑变电站10千伏系统发生单相接地。调度员在试拉线路寻找接地时,10千伏罗屯
线456开关遥控跳闸后合不上,调度主站收到10千伏罗屯线456开关控制回路断线信号,调度随即通知变电运维室和变电检修室现场检查修复。为避免用户长时间停电,随后将10千伏罗屯线负荷倒至35千伏道口铺站10千伏道西线供电。
9时40分,变电运维室运行人员到达35千伏堂邑变电站10千伏罗屯线456开关现场,检查发现有异味,怀疑跳闸线圈烧坏,将检查情况汇报调度。调度下令将10千伏罗屯线456开关转检修,10时12分操作完毕。
变电检修室安排工作负责人焦××、工作班成员叶××、刘×于14时到达堂邑站处理缺陷。在运行人员做好现场补充安全措施,设置好围栏标示牌后,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开工手续,工作负责人焦××向工作班成员叶××、刘×交代完安全措施,强调禁止开启后柜门等安全注意事项后开始工作。更换完跳闸线圈后,经过反复调试,10千伏罗屯线456开关仍然机构卡涩,合不上。晚饭后,20时10分,焦××、叶××两人在开关柜前研究进一步解决机构卡涩问题的方案时,刘×擅自从开关柜前柜门取下后柜门解锁钥匙,移开围栏,打开后柜门欲向机构连杆处加注机油,当场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山东聊城4.12事故案例分析:
1、工作班成员刘×严重违反《安规》,无视安全措施警示,擅自移开围栏,开启后柜门作业,造成触电。
2、工作负责人焦××监护责任不落实,焦××在与叶××研究进一步解决机构卡涩问题的方案时,注意力分散,造成刘×失去监护。
3、10千伏罗屯线原为单电源辐射式供电线路,其开关柜(97年产XGN2-10型开关柜)本身所带机械联锁装置能满足五防闭锁要求,但在10千伏罗屯线与道西线改造为拉手互供线路后,在开关停电而线路带电的情况下,无法闭锁开关柜后柜门,暴露出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开关柜存在缺陷,五防闭锁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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