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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写作(60分) 等次 分 数 项 目 评分标准 一类卷 54-60分 二类卷 45—53分 三类卷 36—44分 四类卷 24—35分 五类卷
24分以下 内容 中心突出 思想感情 真实健康 内容充实 中心明确 思想感情 真实健康 内容具体 中心基本明确 思想感情 较真实健康 内容比较具体 中心不明确 思想感情 不够真实健康 内容空泛 文不对题 内容失真
语言 语言通畅 表达方式恰当 语言通顺 表达方式 较恰当 语言基本通顺 有少量语病 表达方式 不够恰当 语言不够通顺 语病较多 表达方式 不够恰当 文理不通 表达方式 不当 结构 结构严谨 脉络清晰 结构完整
层次清楚 结构基本完整 层次较清楚 结构不完整 层次不清楚 层次混乱 评分注意事项:
①内容、语言、结构三项都具备同类条件,可得该类卷的上限分;具备该类卷两项条件,另一项
属于下一类者,可得该类卷的中等分;具备该类卷一项条件,另两项属于下一类者,得该类 卷的下限分。
②不足600字者,每少50字扣2分。
③如遇出现真实地名或暗示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的试卷,一律交阅卷领导小组处理。 写字(5分)
书写美观、规范,5分;书写清楚、规范,4分;书写较清楚、规范,3分;书写潦草、尚可辨 认,2分;书写难以辨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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