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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正本或副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日期: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A2O法处理工艺,达到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 。 元(小写金额: /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2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
(1)交工验收: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土建、设备安装及联动运转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的整体验收。
1.2 标准、规范
1.2.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1.2.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如该标准、规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规定的,承包人可以不执行)。 1.5.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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