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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东采公〔2009〕155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 叶
2009年3月
中国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 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A.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博物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委托,为东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55号)采购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范围:
东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其中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由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注: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 3、 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证书,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有物业管
理经验的企业(需提供证明资料);
(3) 必须通过ISO系列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4) 必须具备公共设施或同类项目的物业管理经验;
(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
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注: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于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
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 投标文件于2009年5月13日上午8:30时~9:30时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 兹定于2009年5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大厅。
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联系人:高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502室 联 系 人: 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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