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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六人?2011?54号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开工 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的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指挥部(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开工前进场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现就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做如下规定:
一、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培训达标后方可上岗。实施培训的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子(分)公司各参建项目部。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做好针对性的服务、指导、检查和督办。
二、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的主要对象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架子队“1152”人员、作业层人员和外协队伍人员。
三、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的培训内容要根据中标合同交底和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施工技术难点、安全重点、质量要点,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开展,要覆盖以下内容:
1、项目交底:针对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结合项目施工调查、初步设计和建设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对项目概况、主要技术标准、工程数量、工期目标、施工任务划分、新技术应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措施及目标等进行交底。
2、征地拆迁培训:针对征地拆迁人员,对有关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征拆补偿标准等进行培训。
3、进场安全教育:针对架子队“1152”人员、作业层人员和外协队伍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项目主要危险源控制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对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管理和危险告知义务。
4、专项培训:主要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及管理培训。
四、新开工项目在机构组建后7日内,由项目综合部牵头完成进场人员培训计划,经指挥部(项目部)、参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分别报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经费预算等。
五、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培训方案,授课教师要有教案,参培人员要有记录、有考核,培训
效果要有评估、有反馈。同时要严格考勤制度,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派专人督导其自学完成培训内容,达标后方可上岗。
六、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结束后要做好培训资料收集工作。主办部门负责在培训过程中积累和收集培训资料,培训结束后交综合部(综合办)统一管理。培训资料主要包括: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需求调查表;经审批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通知;教师教案;学员考勤(签到)表;考核试卷、效果评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总结或培训通报等。
七、为切实抓好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主动深入现场为项目做好服务,指导帮助指挥部(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做好培训工作。
八、指挥部(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在进场人员培训完成后的其他日常培训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并相应做好需求分析、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以及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
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人员转岗培训比照本办法实施。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 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实施流程; 2. 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需求调查表; 3. 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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