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11[1].8)
工程项目的资金收支使用。具体范围包括:
(一)公司向施工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决算款;工资及薪酬;利润及管理费;设备租赁费以及采购费等工程项目相关支出。
(二)购买重要材料和重要设备款。重要材料是指在同一个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内,施工方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同类材料和器件;重要设备是指在同一土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内,施工方采购的单台设备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施工方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进度款项。 (四)支付零星材料和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五条 银行共管账户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施工方于上月将次月资金预算或预算调整表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召集财务组、跟踪审计单位以及相关专业组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交公司审计部复核后,由财务组报副指挥长和指挥长审批。
(二)施工方在与重要材料、重要设备供应商及分包商签订合同、协议后须将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供应商、分包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结算户银行账号。
5
(三)施工方支付款项实行书面告知制度。支付款项前,施工方须将相关资料告知公司,按公司审核流程审批后,方可通过银行支付。施工方付款需书面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支付重要材料、重要设备款项:需提供材料进场验收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若是支付预付款,可先提供购销合同,材料进场验收单或销售发票待支付次笔款项前提交。
2、支付人员工资、劳务费、利润及管理费。需提供工资发放计划或者劳务供应商的营业发票以及申请书。预付款部分不得支付利润及管理费。
3、支付分包工程款项。需提供分包合同和发票、所完成工程的审核报告等;若是支付预付款,可先提供分包合同,发票或审核报告待支付次笔款项前提交。
4、支付零星材料、其他支出款项。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次月计划支付的款项预算提交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组备案,在支付时将款项汇总转入施工方基本账户。
5、其他类别付款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银行共管账户的支付只能通过开户银行柜台支付方式(即不能同城通兑及支票倒交,必须在开户银行指定柜台支付);银行共管账户采用转账支票结算方式的,不得背书转让;银行共管账户只能开通网银查询功能,不能开通网银支付功能。
第十七条 《银行账户共管协议》经“施工方、公司、开
6
户银行”三方签字确认后,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遵守《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审核程序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审核程序:
(一)施工方定期或不定期向指挥部专业组申请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指挥部专业组、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现场审核确认,并作好相关记录。
(二)专业组经办人、负责人、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跟踪审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工程完工量、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 公司易地技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时(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安装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跟踪审计合同等),必须明确违约范围和事项,并设立违约保证金,合同违约保证金不得低于签订合同价的5%,并在合同中明确归还违约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第六章 工程建设款项审核支付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易地技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价款必须坚持先审计后支付原则。
7
第二十条 土地购臵款及相关规费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由指挥部专业组依据合同(协议)、结算发票等办理结算手续,专业组组长复核,副指挥长、跟踪审计、审计部审核、指挥长审批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由录入财务NC系统,财务组审核支付。
第二十一条 建筑安装、设备购臵、工程物资按合同约定和本期完成工程量明细表(或设备物资验收单、发票等)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施工方(供应商)提出拨付工程进度款(或预付款)的申请,同时提供以下付款资料,具体包括:
1、公司截止本次付款前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表; 2、本期完成工程量明细表和付款申请表; 3、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单;
4、设备材料供应商已收到施工方前期进度款的支付凭证; 5、其他与本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或预付款)相关凭证; (二)监理单位对本期工程建设完成工程量提出的付款审核意见;
(三)指挥部专业组项目负责人、专业组组长、分管副指挥长对本期工程建设完成工程量提出的付款审核意见;
(四)跟踪审计单位对本期工程建设完成工程量提出的付款审核意见;
8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