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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6年草原鼠虫害防治药物相关技术要求
所供杀虫剂、杀鼠剂农药产品必须具备由国家管理部门颁布的农药“三证”,分别适用于灭治草原毛虫、草原蝗虫或草原鼠害,产品有效期≥12个月,平均灭效≥90%,具备高效、安全、环保、低残留的特点。产品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等俱全,包装完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到达目的地时,所有农药产品的包装应无破碎、泄漏,未受潮、变质,数量无短缺。所有供货商应加强防治技术指导,确保技术服务到位。
一、生物与化学药 1、C型肉毒杀鼠素 数量:0.11吨
交货地点:石渠畜牧局,色达、德格、道孚、白玉、甘孜县农牧和科技局,州草原工作站
质量要求:C型肉毒杀鼠素水剂应无菌,质量符合Q/QSHWY03-2007及相关标准,毒力100万MLD/ml小白鼠静注,PH值为5.6-6.6。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使用说明准确,包装规格400ml/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敌鼠钠盐水剂 数量:0.15吨
交货地点:德格、甘孜县农牧和科技局,州草原工作站
质量要求:产品原药含量≥4%,水分≤10%,PH值5.5-7.5,易溶于水,外观为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质量符合Q/DSH.J.003-2012及相关标准。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使用说明准确,包装规格500ml/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100亿孢子/ml短稳杆菌悬浮剂 数量:2吨
交货地点:石渠县畜牧局
质量要求:对蝗虫天敌、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质量符合Q/321100ZY01-2011及相关标准,有效成分:100亿孢子/ml短稳杆菌,PH值6.5
-7.5,毒力效价:≥2600。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使用说明准确,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高效氯氰菊酯乳油 数量:7吨
交货地点:色达、德格、甘孜、道孚、雅江、巴塘、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质量要求:有效成份高效氯氰菊酯含量≥4.5%,水份≤0.8%,PH值5.5~7.5,必须是环保型乳化剂和溶剂,内含消抗元素,应具有低毒、环保、高效的特点。剂型:4.5%乳油,上无浮油,下无沉淀,稳定性符合GB20696-2006标准。包装规格:10L/桶,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植物源杀虫剂 1、苦参碱 数量:7吨
交货地点:色达、理塘、巴塘、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质量要求:对蝗虫天敌、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该产品有效成份含量≥1.0%,水分含量≤8.0%,PH值6.5-7.5,与水互溶性合格, 低温稳定性(0±1℃), 热贮稳定性(54±2℃)。剂型:为深褐色均匀相以流动液体。包装规格:10L/桶。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使用说明准确,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印楝素 数量:2吨
交货地点:德格、甘孜、道孚、雅江县农牧和科技局
质量要求:对蝗虫天敌、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该产品有效成份印楝素含量≥0.30%,水分含量≤1.50%,PH值4.5-7.5,与水互溶性合格。剂型:为棕褐色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在中性和微酸微碱性条件下稳定性合格,包装规格:10L/桶。产品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标签俱全,使用说明准确,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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