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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检察官培训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摘 要]案例教学法在检察官培训中的应用,要从案例的选取和制作、教室的布置、基本的教具等方面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更要从学员预习案例、学员发表观点、组织课堂讨论、教师总结点评等方面做好教学实施。此外,还要注意案例教学法应用中对教师的要求、对学员的要求以及教学案例库的建设问题。
[关键词]案例教学;检察官培训;应用
检察官培训是以对在职检察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更新、法律技能提升等为目的的特定法律职业人员在职继续教育。根据《检察官法》的要求,应当有计划地对检察官进行理论培训p检察官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实践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而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培训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检察官培训需求。案例教学法符合检察官培训的对象特点、师资特点和改革要求,对于当前的检察官培训,特别是业务培训,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和价值。
一、案例教学的准备
(一)案例的选取和制作
案例是开展案例式教学的基础。运用案例教学法,选取案例是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案例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
在案例的选取上,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针对性。案例的选取必须针对培训需求、符合教学目的、解决相关问题。这就要求教师从“组织、岗位、个人”三方面深入分析培训需求,并以需求为导向选取或编写教学案例。二是真实性。用于教学的案例既可以是已经发生的真实案例,也可以是教师进行编写的案例。但编写的案例也绝非老师凭空杜撰,而是应当来源于实践,并对实际案例进行浓缩或提炼。三是典型性。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揭示一般规律,而不是罕见的或是特殊的案例。四是复杂性。案例应该只有相关情况没有具体结论,只有矛盾冲突没有处理办法。案例的未完成部分,即具体结论和处理办法,留待学员去思考、讨论和决策。在此意义上,用于教学的案例必须具备结果的复杂性、多样性,越是这样的案例越具备教学的价值。
另外,在制作案例的同时,还要列出若干讨论问题,以便为学员打开思路的大门,提示阅读重点、确定讨论和思考的范围及方向。
(二)教室的布置
不同的教室布局和座位排列,代表着不同的教学理念,会对学员产生不同的心理暗示,产生不同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属于小班教学,适宜在40 人到60 人左右的班级进行。因此,用于教学的场地不宜太空旷。另外,在座位的排放上,也应当区别于讲授式教学,采取“岛形”排布。每个“岛”由一个小组的学员围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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