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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信政文[2013]6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5 【实施日期】2013.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信政文〔20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5日
信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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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以党的十七大、《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
见 》(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中共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和信阳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实际编制,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综合性和指导性规划。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振兴信阳经济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推进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措施,多策并举,狠抓落实,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加强,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障,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实现,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市上下树立了“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我们的金山、银山”的生态立市指导思想。《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较好完成。
专栏1 信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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