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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存贷款及结算的便利,并充当资金困难的商业银行最后可以求助的贷款人。
首先,中央银行主持全国银行间债权债务的清算事宜。 其次,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为什么中央银行原则上不向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提供贷款?为什么美国会拒绝救助雷曼?这是一次刻意安排的压力测试吗?如何看待索罗斯对FED的批评?(《雷曼获准破产 谁改变了金融游戏规则》)
《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第十三条“联邦储备银行的权力”,实际上赋予FED在“异常及紧急情况下”,对任何个人、合伙组织或公司所持有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票据进行贴现,前提是借款人“确实不能从其它银行机构得到适当的贷款”;同时,FED得对个人、合伙及公司发放以美国政府公债为担保的贷款。
中国政府该救温州吗?系统性风险与道德风险如何权衡?
素材:央行温州中心支行上半年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这些钱当中,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仅占35%,用于房地产的占20%,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规模高达40%(440亿元)。目前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则高达1角,甚至1角5分。年化利率高达180%。温州36万家中小企业中已有20%歇业或停业,如果下半年外部环境得不到改善,存量中小企业中的40%将会停产甚至倒闭。
温州市政府向人民银行申请金融稳定再贷款600亿元,期限1年,专门用于支持温州银行机构增加对困难企业的融资规模,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对策: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被称为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与本国政府有密切联系,服务于政府,代表政府处理有关的金融事务。
1、经理国库。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对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案例——1951年争议。起因:战后,美国政府要求FED降息以及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等手段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威廉马丁则始终坚持“在觥筹交错时,拿走酒杯”。
结果:《财政部—美联储谅解备忘录》,该协议首次确定美联储拥有独立权威,美联储不承担二级市场上维护国债价格的责任。 参考法规:《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第十四条公开市场业务之(3)买卖美国联邦、州及县的公债。
4、代表政府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金融会议。 5、负责保管国家的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 6、代表政府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主要考察其与立法机关、中央政府以及财政部之间的关系。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的高低同时标志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也表明了中央银行对外部压力的敏感程度。
以美国为例:首先,美联储委员的14年任期相当长(主席任期短),这种类似于终身制的任期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委员们的独立性,保证了他们不必因为国会、总统以及公众的压力而扭曲自己的决策。他们无民主选举之忧。其次,美联储的资金来源不依赖于国会的拨款。第三,美联储的行为透明度小,可以不受美国国会通过的《信息自由法》的管制,美联储可以进行秘密讨论。(不过,近年来有不少改善。)第四,美联储对于自己的工作有足够的独立决策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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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储与白宫之间的关系相对独立,白宫遵循的一条行为底线是,“我们不会对美联储进行任何评价。”
支持的理由:首先,政府有通货膨胀(滥发货币)偏好,而中央银行则应承担遏制这一偏好的社会职责。“独立的货币当局唯一的目标就是防止政府求助于通货膨胀政策的必然倾向。”
其次,货币政策与币值是非常重要而且复杂的问题,以至不能交给政治集团去操纵,有道德荣誉感的技术专家更适合承担这一职责。
“美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正面临风险。我们要求国会和行政部门重申支持并捍卫美联储的独立性,以此作为美国经济稳定的一个基石。那些要求改变美联储体系架构和人事任免方式的声音可能会招致相反的结果,因为这将导致通货膨胀预期上升,借贷成本增加,经济复苏前景暗淡。”
反对的理由:第一,不能委托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员去评判货币政策的说法是不民主的。民主是普世价值,民主的作用之一是打击既得利益、破除权力的傲慢。
第二,立法使得中央银行至少在金融领域中,有一定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且与国会之间独立而超脱,有理由担心,它是否会具有极权主义倾向。透明度低使其逃脱公众监督。
第三,米尔顿·弗里德曼就质疑是否需要有一个独立的货币当局。在一个责任分散而把大权赋予少数人,从而使重要的政策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带有偶然性的个人性格和作风的这一制度中,错误是不能避免的。
怎样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一、概念
所谓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各种旨在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用量的策略和方法的总称。
二、最终目标
(一)币值稳定。衡量币值是否稳定主要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就国内金融市场而言,应该表现为物价的稳定防止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二是就国际金融市场而言,应该保持汇率的稳定,防止出现剧烈的波动。
对处于民主压力下的政府(或公共机构)而言,以上两标准中哪个更加重要,没有任何悬念。
通过连续的通货膨胀,政府可以秘密地、不为人知地剥夺人民的财富,在使多数人贫穷的过程中,却使少数人暴富。——凯恩斯(1883-1946)
(二)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能够在较为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工作。充分就业并不是指100%就业,而是将劳动力的自愿失业以及因技术原因造成的短期摩擦性失业排除在外。
(三)经济增长。所谓经济增长不仅指一个国家的财富总量的增长,而且还指按照人口平均计算的财富占有量的增长。
(四)国际收支平衡。所谓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对其他国家的全部货币收入与货币支出相抵,略有顺差或逆差。
新增项目---遏制资产泡沫(索罗斯)。反对声音:难以衡量是否存在泡沫,如果市场识别不了泡沫,那么监管机构同样无能为力;泡沫的产生往往有国际因素(如美元的泛滥),并非一国中央银行所能控制;中央银行手中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这是否有推卸责任之嫌呢);击破泡沫的代价无法预测,适当的泡沫乃至疯狂的投资(从2000年3月~2002年10月,高科技股票的价格降低了78%。)也是创新过程中的一部分。
立法选择:美国——充分就业、价格稳定。1978年颁布的《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要求美联储不仅要实现1946年“全面就业法案”规定的就业目标,还要保持价格稳定。
欧洲——根据《欧盟条约》第105条第1款,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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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损害物价稳定目标的前提下,欧洲中央银行应支持共同体为实现第二条的目标而采取的经济政策。这被认为是盯住通胀的单一货币政策。中国——
三、中间目标
中间目标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最终目标所选择的具有过渡性的金融变量作为控制和调节的对象。意义之一:防止机会主义行为,有利于公众评估货币当局的表现,限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货币、银行与经济》)
1、 利率
2、货币供应量。弗里德曼认为,根治通货膨胀的惟一出路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控制货币增长。控制货币增长的方法是实行“单一规则”,即中央银行“公开宣布并长期采用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供应增长率”。
中国:2003年、夏斌、《货币供应量已不宜作为当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3、通胀目标制,就是中央银行宣布一个明确的、定量化的通胀目标区;随后根据对未来通胀的预期和与目标区的差距,调整和决定货币政策工具(如基准利率)的运用。
美国:伯南克主张设立正式、公开而明确的通胀率目标,强调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通过目标规则来稳定公众的预期和引导公众自动地调整其经济行为。
“盯住物价目标,其最好的实践形式至少具备两个部分:自由裁量受限的政策框架和旨在影响预期并向公众解释政策框架的沟通战略。”
欧洲——欧元的早期成功就与此制度有关。但带来的不利影响是其利率调整的灵活性存在明显不足,并可能引发、深化市场投机行为。
四、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而采取的措施或手段。 (一)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这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常规手段,它以整个银行系统的资金运用和负债经营作为调控对象,旨在调控货币供应量、信用量和一般的利率水平,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和信用状况。
1、存款准备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经营存款的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自己吸收的存款的一部分缴存至中央银行的制度。
截止2012年年初,我国大型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降至21%,中小型金融机构降至17.5%。,欧洲是1%。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就是其最重要的能力。
2、再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是以票据市场中的贴现行为为基础的。所谓贴现是指持票人将自己所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之后向申请贴现的客户提供资金的行为。
贴现源自意大利比萨的斐波纳契(Fibonacci) 12世纪末的一项发现,而现代存贷款方式(还有哪些?)的发明者也是意大利人。贴现是将未来的收入马上变成现金,这与近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创新异曲同工。
3、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直接或间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控制信用规模,调节市场上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所谓公开市场是指自由成交、自由议价,其交易量和价格都必须公开显示的市场。 (二)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
这是指以个别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或整个银行体系的某种信用活动为调节对象,选择性地调整特定信用活动的手段。
1、直接信用控制。这是指中央银行为了实现信用控制目标,依据有关金融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用业务活动加以直接干预的信用控制行为。
2008年11月9日,中国宣布取消贷款额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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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信用控制。这是指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这是一种非正式、非制度的约束。
3、消费信用控制。消费信用是指为了推销耐用消费品而开展的信用形式。
十九世纪中期主要表现是制造商推出的分期付款计划,20世纪20年代后金融机构才逐渐参与。消费金融的是是非非
4、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融资和融券——其中的卖空向来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2007年这次呢?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在行政上隶属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第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受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三、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二、外部组织体制
我国于1998年进行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沈阳分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的省会城市,共设立20个中心支行,继续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三、中国人民银行从事金融业务时的禁止性规范
1、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为什么中央银行原则上不向证券公司提供贷款?
担心冲击货币发行,尤其是我国;产生道德风险(利润私有化、风险社会化),鼓励其冒险;证券公司的破产通常不具有“系统重要性”或“传染性”(对雷曼的破产的两种说法);由于不负责日常监管,不宜由中央银行提供贷款。
2、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所谓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3、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为什么禁止:防范通货膨胀,防止货币发行与国债发行的双重失控;央行直接购买国债意味着国债收益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将被彻底打破,收益率更多地取决于中央银行而非市场。(1)美国的作法:2009年3月,美联储宣布决定购买3000亿中长期国债。美联储表示,帮助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被称为一级交易商的16家券商将有资格向美联储出售自己或客户持有的政府债券。这一行为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开市场业务呢还是政府债务货币化?从FED形成以来,购买政府债券一直是投放基础货币的最主要渠道(中国呢?),美联储也直接向一级市场交易商提供融资(Primary Dealer Credit Facility,PDCF)。美联储(纽约)作为政府债券最大的单一持有人之一,占所有公开流通政府债券的10%。(这也能解释美国国债的信用评级和利率水平。)
这也许是美国法律的一个特点:倾向于对美国国债市场(尤其是流动性)网开一面。拓展阅读:《沃克尔规则当慎行》
(2)加拿大则允许联邦和地方政府从中央银行借款(其中央银行将直接购买国债作为货币投放的主要手段)。
(3)欧洲的作法与我国类似,只是更加坚决,但在2011年后,欧洲(包括德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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