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悬挑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监理细则
编号:XD-JL- -AXZ-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拆除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批:
上海现代申都建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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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2.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DG/T J08-2002-2006 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
7.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8. (施工单位)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方案 三. 本工程专业特点
四.悬挑脚手架安全监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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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准备控制 搭设、拆除方案审核 应急救援方案 安全生产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 备案证明等文件 单位、人员资质审核 进场钢管、扣件报审 设备器材堆放 作业环境审核 气候条件 搭设顺序监控 高处作业控制 悬挑梁架设稳定 脚手板铺设 搭设过程巡视检查 架体与层面防护 施工荷载 验收控制 分段、验收、复核 拆除顺序监控 拆除过程监控 高处坠物监控 施工过程控制 下道工序 日常巡视检查 五.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3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控制
1. 安全方案要应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 2.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
力计算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 架体高度20米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
4. 承担搭设,拆除悬挑式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等级; 5. 从事搭拆作业的人员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须符合要求; 6. 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签字确认; 7. 审核施工单位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8. 脚手架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告;
9. 脚手架扣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明和检测报告; 10.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48.6x3.6钢管,并进行黄色色标标识; 11. 型钢钢材应采用Q235钢,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12. 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二).搭设阶段的安全控制
1. 施工时现场应设警戒区域,安全人员应现场监护;
2. 作业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严格遵守高处作业规定; 3. 脚手架的搭设顺序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
4.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撑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
须达到设计强度,且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
5. 连墙件必须用刚性构件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柔性连墙件; 6. 连墙件的布置间距,竖向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
7. 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8. 锚固的U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直径不应小于16mm; 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上的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10.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
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11. 型钢支撑与预埋件焊接连接时焊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无裂缝、夹渣、
漏焊;
12. 架体外面必须沿全高和全长连续设置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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