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西北设计院)
2、九月中旬,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蔡国贤带队,对在建的店塔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在现场组织部长以上人员学习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的控制制约和监督情况;检查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及零星采购的招标运作情况;分包合同的管理情况;检查项目部领导人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检查工程是否存在突出问题;纪委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通过检查,对进一步深化总承包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围绕责任主体,实施“一把手”工程。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健全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责任体系。院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责任制领导小组,分部门签订责任书,院党政主要领导与19个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实行“管人、管事,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把生产经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标准。全院各部门按照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和实际,都制定了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分解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从11月初开始,院纪委对重点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体系目标和责任目标的情况,通过查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执行“三重
一大”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开展访谈和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结果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
三、 围绕专项治理,强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1、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我院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将规范经营、管理提升以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院主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集中教育整治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部委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部署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业务板块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分解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集中教育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业务和经营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清理自查,针对“三个方面”工作提交专题自查报告;为了巩固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成果,院针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建立完善长效防控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健康发展。
2、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针对近年来是否涉及国际工程业务以及合规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尽管我院目前在国外没有自行承担、正在组织实施的总承包项目(EPC项目)和其它工程施工项目,此次专项监察也成为我院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契机。
3、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职能和业务部门,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全面展开专项监察工作:出借、出租本企业资质给本单位的集体企业或职工参股的多经企业的情况;出借、出租本企业资质给其他企业的情况;借用、租赁其他企业资质的情况;工程分包施工队与资质不一致或无资质队伍的情况。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在企业资质管理方面,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院颁规章制度,近年来我院
从未发生过违规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干部守法、诚信经营的认识和责任。
4、四季度,纪委开展了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工作。通过多层次全面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党员干部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并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了排查,各职能部门及业务板块积极配合,积极负责的填报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表”。
四、 围绕效能监察,强化企业风险控制和管理
1、对招标、物资设备采购等重要环节实施监督。根据企业发展和部门职能化管理,针对承包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IT软硬件采购及其它服务外委等招标工作实施程序性的监督工作。其中勘察项目外(分)包101项,涉及合同金额2041万元;院内小型基建项目20项,涉及合同金额473万元;院内采购21项,涉及金额289万元;总包工程主(辅)机采购招标6批(次),涉及合同金额164594万元。通过监督检查,所有招投标项目均能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年度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工作在招标管理中,做到到位不越位,更不错位,坚决杜绝不按流程和企业规则办事的行为。
2、通过开展应收账款和投资项目管理的效能监察活动,从源头上对应收账款的制度建设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制度建设,规范了工作准则,提高了制度执行力。并系统的对以往的应收款项逐一进行自查,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投资项目管理上,西北院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办
法(试行)》、《子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上报集团公司的当年投资计划,开展各项投资活动;并按期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督促投资项目按计划执行;投资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在投资过程中按规定程序执行投资、运用资金,防范投资风险。
3、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院纪委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的情况、开展“四治”(治庸、治懒、治乱、治懈)为重点的作风整顿活动情况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方式的自我检查。通过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梳理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推进西北院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五、 围绕作风建设,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
1、元旦、春节期间,院纪委就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档场所娱乐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纪委对各部门在“双节”前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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