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报告
系统自动生成《地籍调查表》(含宗地草图),宗地内扣除其他集体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不够上图图斑标准且注明的除外)。对无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申请人使用已达二十年,由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公告无异议的,直接确认土地所有权。
4、国有河流或季节河床、县级以上公路用地依法律法规确定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不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不填写地籍调查表。第二次土地调查遗漏的国有土地,重新划界确权。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错误的,本次依据法律法规及权属证明材料予以纠正。国家所有的农、林、草牧场(圃),在权属证明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土地权属界线图)。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区分不清时,以稳定为前提, 单独划分争议宗地,待条件允许逐步确认所有权。
5、城镇地籍调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调查到每一宗地,只调查,不发证。对同一所有权人且地块相连的的土地不区分使用权,合并为一宗调查。
6、对 “有证无地”、“有证无档”等各种原因形成的土地,统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注销原土地登记。登记错误的,及时办理更正登记。
7、对每宗土地实地踏查、确定土地用途,对现状与变更调查成果不一致的,进行注记,待年末进行变更调查。
(五)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过程中实施的技术质量保障措施
1、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
(1)为了保证原始资料采集质量,采取自查、互查和专查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做到分工责任明确,目标到岗,层层把关。要求作业队伍严格按各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设计书的规定执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2)要求作业队伍工作前首先进行局部试验工作,试验工作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以确定最佳的作业方案。
(3)作业中各工程项目不得自行变更工作方案或降低精度要求,如需改变应提前书面汇报,待技术负责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下步工作。
(4)作业前先踏勘,在布设控制网中遇到无法避开的障碍物超出设计要求时要及时向工程领导小组汇报,待方案定后方可进行。
(5)及时检查校对当日测量数据及整理原始资料。
(6)领导小组在作业前向参加作业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设计书和有关规范、规程、甲方技术要求交底,详细介绍了各项技术工作任务,测绘任务,作业质量要求,工作进度、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7)技术负责负责检查各组工作执行情况,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质量负责。
(8)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等技术性会议,不断总结和提高技术水平,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9)与超图技术公司技术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解决计算机软件问题。
2、提出技术质量保障要求
(1)对控制测量产品实行三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作业组自检、项目检验和作业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质量达到优良级。成果由甲方验收。检查、验收过程有记录,结束后写检查(验收)报告。
(2)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有关规定,各级检查人员赴现场实行动态质量跟踪检查,保证每一道工序质量达标,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制定对策,以保证各项产品精度符合规范、规程、技术设计书和甲方规定精度指标,保证各项成果准确无误。
(3)加强全体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技术设计书和甲方技术要求,搞好技术交底,强化质量意识,杜绝不合格产品。
(4)仪器设备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入现场。
3、严格对成果实行“三检一验收”制度
专 检 修改、补充 自 检 互 检 修改、补充 修改、补充
验 收 A:我们严格要求作业队伍对以下内容严格自检: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