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维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手册
4.3开委托书
开委托书是维修业务中的重要功能,通过[新建]按钮建立一份新的委托书,委托书号为系统自动流水编号,不需要手工录入。在输入牌照号后,如果车辆曾经到本站维修,系统自动调出原有的车辆信息。新到站的车辆,需要补充车辆信息。
选择车型信息后,在屏幕下方的修理工位输入框中回车,系统自动在屏幕右方显示相关的工位信息。通过双击自动把选中的工位增加到委托书中。在屏幕的右下方,有拼音代码输入框,可以通过录入修理内容拼音首字母的方式查找对应的工位。特殊时可以通过输入“99999999”作为通用工位。
在维修材料信息页面中可以查看仓库已经发放的配件信息。
委托书信息录入完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保存后的委托书可以修改。修改时可通过在委托书中直接输入委托书号或按“F2”键进入查询屏幕中选择对应的委托书,在打开的委托书信息中进行修改。
委托书中可以直接指派修理工,在指派修理工后,点[派工单打印]打印派工单,当车辆维修完毕,点[竣工]按钮,车辆竣工后才能到财务进行维修财务结算。
4.4财务结算
在委托书号录入框中按“F2”选择需要结算的委托书,可以通过录入工时优惠率,材料优惠率进行收费打折。在屏幕右下角的本次收款中录入收款金额,录入完毕如有需要可以对结算单进行预打印。点[结算]按钮进行结算,如果客户在结算时没有付清款项,可以在后面的欠款到款登记屏中进行登记。
4.5预收款登记
额。
预收款登记的金额记录在对应的车辆帐户中,在结算时可以使用帐户中的预付金
4.6欠款到款登记
输入车辆牌照号,屏幕上方的表格列出该车的结算单据信息,双击需要收款的行记录添加到屏幕下方的本次欲结清单据中进行收款。
4.7工人工资结算
在开委托书时进行派工后,对于已经和客户结算完毕的委托书可以和修理工进行工资结算。
4.8增值服务提醒查询 4.8.1菜单位置
4.8.2保险到期查询
4.8.2.1保险公司定义
点 [基础参数设置] 菜单进入 [基础参数设置屏]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